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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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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完成及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0-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0-006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完成及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廖翠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平高科”)于2019年6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公司董事、决策委员会委员、总裁、执行委员会主任廖翠猛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时间内(即至2020年1月3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0%。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廖翠猛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4,000,000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廖翠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9,455,336股,占公司总股本1.48%。

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收到廖翠猛先生的《减持计划书》,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时间内(即至2020年8月3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5%。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截至2020年1月3日,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说明

1、廖翠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翠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廖翠猛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情况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廖翠猛

2、持股情况:截至2020年1月3日,廖翠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455,336股,占公司总股本1.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

2、股份来源:廖翠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9,455,336股,其中通过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股份19,455,336股。

3、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时间内(即至2020年8月3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廖翠猛先生计划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其2018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占公司总股本0.05%。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内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7、廖翠猛先生相关减持承诺及履行情况:

廖翠猛先生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股份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其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隆平高科的股份自相关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锁定期之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自隆平高科2018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其直接持有隆平高科股份的80%部分不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隆平高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履行情况:廖翠猛先生所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于2017年1月11日解除限售,因高级管理人员身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2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廖翠猛先生自公司2018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所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截至本公告日,廖翠猛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廖翠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翠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3、廖翠猛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廖翠猛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廖翠猛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书》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