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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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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月5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3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4名:范卿午先生、王捷先生、李迁先生、张静女士。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E NING(何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会议有效。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1月22日下午14:3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会议室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孙文钰为公司内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5日

附件:

孙文钰女士: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出生,本科。现任公司审计法务部审计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孙文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月5日上午11点在公司研发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所有监事均现场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垚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会议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张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监事会同意补选李永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孙志慧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职务,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月5日

附件:

李永连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先后担任公司产品公司财务经理、配料系统事业部财务部经理。截至公告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孙志慧女士: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现任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经理。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张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垚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张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垚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张垚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张垚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期间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张垚先生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提名,公司于2020年1月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李永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永连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月5日

附件:

李永连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年出生,本科。先后担任公司产品公司财务经理、配料系统事业部财务部经理。截至公告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月22日下午14:30在青岛市郑州路43号软控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0年1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研发中心第十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登载于2020年1月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需在2020年1月17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 2020年1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6、登记地点: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邮寄地址:青岛市郑州路43号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务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66042 ;传真:0532-8401151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孙志慧

联系电话:0532-84012387

传真号码:0532-84011517

电子邮箱:sunzh@mesnac.com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73”,投票简称为“软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注意事项: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0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