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前
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20年1月2日为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资源A级份额(场内简称:资源A级,基金代码:150059)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9年12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关于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1月6日资源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1月3日的资源A级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资源A级折算前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20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1.032元,扣除2019年约定应得收益后为0.982元,与2020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一定差异,2020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
关于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20年1月2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本基金银华资源份额(场内简称:中证资源,基金代码:161819)以及资源A级份额(场内简称:资源A级,基金代码:150059)实施了定期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20年1月2日,场外银华资源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资源A级份额、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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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场外银华资源份额经折算后新增的份额为场外银华资源份额;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经折算后新增的份额和资源A级份额经折算后新增的份额为场内银华资源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数。
二、恢复交易
自2020年1月6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即在非直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合计金额不超过1000元,若超过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对本基金的申购申请)、赎回、转托管(但是自2019年3月1日(含当日)起通过直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银华资源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将继续暂停)和配对转换业务。
资源A级份额将于2020年1月6日开市复牌。
三、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年1月6日资源A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20年1月3日的资源A级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资源A级折算前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20年1月2日的收盘价为1.032元,扣除2019年约定应得收益后为0.982元,与2020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一定差异,2020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基金资源A级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折算为场内银华资源份额并分配给资源A级份额的持有人,而银华资源份额为跟踪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的基础份额,其基金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资源A级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三)由于资源A级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银华资源份额数和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资源A级份额或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银华资源份额的情况。
(四)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3月1日发布的《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直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暂停直销机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的公告》,本基金自2019年3月1日(含当日)起通过直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银华资源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将继续暂停。详见相关公告。
(五)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2月26日发布的《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2019年3月1日发布的《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直销机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暂停直销机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的公告》,本基金于2020年1月6日(含2020年1月6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之银华资源份额在直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业务;本基金自2020年1月6日(含当日)起继续暂停通过非直销机构进行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1000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即在非直销机构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合计金额不超过1000元,若超过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对本基金的申购申请。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元,本基金有权确认该笔申购失败;如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元,本基金将按申购金额大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对于其余申购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确认失败。针对单笔申购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详见相关公告。
(六)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银华
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已于2020年1月3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2,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型方案等相关事宜,将本基金转型为“银华策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权益登记日即2020年1月8日15:00起,至2020年2月3日17:00止(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或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平台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表决票的提交
(1)纸质表决票的提交
纸质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公司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C1座8层客户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738
收件人:董彦杰
联系电话:010-58163073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2)短信投票形式表决票的提交(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短信投票形式的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发送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短信平台。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月3日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中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1月8日,即该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投票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月3日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中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采取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照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月3日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中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照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月3日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中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照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月3日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中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且基金管理人认可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认可的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权益登记日即2020年1月8日15:00起,至2020年2月3日17:00以前(投票表决时间以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次大会召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办公地址及其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C1座8层客户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738
收件人:董彦杰
联系电话:010-58163073
(二)短信投票(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会议投票,自2020年1月8日15:00起,至2020年2月3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短信平台收到表决时间为准),基金管理人提供短信通道供个人投资者参与本次会议投票。
1、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短信平台向已预留手机号码的并在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征集投票短信,基金份额持有人回复短信表明表决意见。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投票。
2、短信表决意见内容为“身份证件号码+同意/反对/弃权”,有且只有一种表决意见。请个人投资者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回复短信。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短信回复的内容不完整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因短信通道或通讯故障等不可抗力或非基金管理人人为因素,导致上述投票短信无法及时送达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无法及时收回投票的,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短信投票失效的责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表决截止日前可以选择其他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4、短信投票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对机构投资者暂不开通。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时间为2020年2月4日,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仍拒绝派代表监督计票的,不影响大会会议决议的效力。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表决权,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六、表决票效力的认定
1、纸质表决票的效力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空白、字迹模糊不清、相互矛盾或意愿无法判断,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2、短信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表决方式投票,未使用预留手机号码回复的,视为无效。若使用预留手机号码回复的,需在表决短信里明确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且短信表决意见内容为“身份证件号码+同意/反对/弃权”,有且只有一种表决意见。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短信回复的内容不完整或有其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短信表决票的,以基金管理人在投票截止时间之前最后一次收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发送成功的表决短信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短信视为被撤回。
前述无效表决票均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时进行纸质投票及短信投票者,若两种投票方式的表决票的表决意见相同时,则视为同一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异时,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但计入有效表决票,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纸质表决票的以实际递交给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质表决票的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短信投票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短信平台中显示的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关于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授权
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本基金首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转型方案等相关事宜,因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未达到《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详见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8月16日在指定媒介上发布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现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有效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方可举行。
本次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一次召开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恩彤
联系电话:400-678-3333
网址:http://www.yhfund.com.cn
2、监督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联系人:赵蓉
联系电话:010-85197506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十、重要提示
1、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转型事宜获表决通过,则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之日起,《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同时《银华策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自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银华策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含任何保本保障机制,无意持有银华策略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请提前做好退出安排。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咨询。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
银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定期
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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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仅开通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开通时间请以基金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直销中心办理业务时以其相关规则为准。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上限进行限制。如本基金单一投资人累计申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20%,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或者变相规避前述2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基金份额的直销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直销养老金客户以及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所适用的申购费率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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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2 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进行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转换转入业务
4.1 转换转入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转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以下简称“T”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4、通过本公司代销机构进行转换时,不同基金转换方向转换费率设置详见本公司网站《银华旗下基金转换费率表》。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1)(仅前收费)、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2)、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3)、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8,B级基金份额代码:180009)、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0)、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2)、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3)、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5)、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8)、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0)、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80025;C类:180026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8)、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31)、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180033)、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194;C类:006837)、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0286)、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604;B类:000605)、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F类份额(基金代码:000662)、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23)、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860)、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04)、银华中国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63)、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1231;C:002328)、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264;C类:002327)、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1280;C:002326)、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289;C类:002322)、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303;C类:002323)、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28)、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08)、银华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61)、银华大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69)、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07)、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491)、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01)、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062;C类003063)、银华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97)、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97)、银华上证10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814;C类:003815)、银华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817;C类:003818)、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940)、银华中债-10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987;C类:003988)、银华中债-5年期国债期货期限匹配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989;C类:003990)、银华中债AAA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995;C类:003996),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087)、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代码:004839)、银华智能汽车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033;C类:005034)、银华信息科技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035;C类:005036)、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037;C类:005038)、银华农业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06)、银华中证全指医药卫生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12)、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19)、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35;C类:005236)、银华医疗健康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37;C类:005238)、银华文体娱乐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39;C类:005240)、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0)、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1)、银华稳健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60;C类:005261)、银华岁丰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86)、银华智荟分红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47)、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5463;C:005464)、银华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98)、银华中小市值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515、C类:005516)、银华混改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19)、银华华茂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29)、银华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33)、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43)、银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44)、银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71)、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94)、银华裕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48)、银华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6119)、银华兴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251)、银华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02)、银华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006339;C:008201)、银华盛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48)、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6496;C:006497)、银华远见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10)、银华信用精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12)、银华安丰中短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45)、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6907;C:006908)、银华安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007030;C:007031)、银华积极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056)、银华丰华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206)相互之间可以进行转换业务。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
2、办理1中所列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本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本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及后续做出的修订。
4、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转入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5、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6、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8月14日起不再开通银华旗下全部基金的转换业务。
7、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暂不开通银华旗下全部基金的转换业务。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10元),具体业务规则请以各参加活动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5.2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场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电话:010-58162950
传真:010-58162951
联系人:展璐
网址:www.y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手机交易网站:m.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333
6.1.2 场外代销机构
无。
6.1.3 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放期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后,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式等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678 3333)垂询相关事宜。
2、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