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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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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91版)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01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2020年1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0亿元向数码科技增资,增资完成后,数码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到18,8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7,978.80万元为数码科技提供委托贷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9,553.68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新北洋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20JNA80001号)刊登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211.89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14:00在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02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2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此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0亿元向数码科技增资,增资完成后,数码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到18,80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此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7,978.80万元为数码科技提供委托贷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553.68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关于新北洋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20JNA80001 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03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北洋”)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完成发行,根据募集资金计划,筹资8.37亿元用于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因募投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科技”)为实施主体,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规划,公司计划分别以增资和委托贷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0亿元向数码科技增资,增资完成后,数码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到18,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87,7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7,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211,981.1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9,788,018.8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19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 34010002号验证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数码科技进行增资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0亿元对数码科技进行增资。经综合考虑数码科技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未来的成长性、资产质量、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等多种因素,增资价格拟定为5.00元/每出资额,共拟增加注册资本8,8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数码科技注册资本将由1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8,8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数码科技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增资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4、法定代表人:姜天信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5日

7、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计算机外部设备及附件、热转印碳带、半导体元器件、光纤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金属构件的生产、加工、包装;机电设备的销售与租赁;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数码科技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940,133,858.82元,负债总额为389,752,835.39 元,净资产为550,381,023.43元。2019年上半年实现收入388,040,955.21元,净利润39,515,165.3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本次拟实施的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并使数码科技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公司及数码科技、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及数码科技、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本次增资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及数码科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数码科技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规划,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40亿元向数码科技增资,增资完成后,数码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到18,800万元。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此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0亿元向数码科技增资,增资完成后,数码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到18,800万元。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新北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及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及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04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进行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北洋”)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完成发行,根据募集资金计划筹资8.37亿元用于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因募投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科技”)为实施主体,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规划,公司计划分别以增资和委托贷款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7,978.80万元为数码科技提供委托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87,7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7,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211,981.1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9,788,018.8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19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 34010002号验证报告审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数码科技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978.80万元通过委托银行向数码科技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如下:

1、委托贷款金额:公司委托银行将可转债募集资金向数码科技委托贷款,具体金额以实际贷款合同为准;

2、资金用途:投资于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3、委托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具体期限以委托贷款合同为准;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4、委托贷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5、结息方式:具体以委托贷款合同为准。

本次提供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威海新北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4、法定代表人:姜天信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5日

7、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计算机外部设备及附件、热转印碳带、半导体元器件、光纤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配件、金属构件的生产、加工、包装;机电设备的销售与租赁;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数码科技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940,133,858.82元,负债总额为389,752,835.39 元,净资产为550,381,023.43元。2019年上半年实现收入388,040,955.21元,净利润39,515,165.3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金向数码科技提供委托贷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工作开展的需要,有利于推进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本次委托贷款的方式和用途符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目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战略规划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数码科技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委托贷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极小,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提供委托贷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公司及数码科技、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对公司及数码科技、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本次委托贷款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及数码科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数码科技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规划,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37,978.80万元向数码科技提供委托贷款,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

(二)监事会意见

此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7,978.80万元为数码科技提供委托贷款。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新北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及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及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05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北洋”)于2020年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助智能零售终端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553.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87,7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7,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211,981.1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9,788,018.8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19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 34010002号验证报告审验。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9,553.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具体置换方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9,553.68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553.68万元。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新北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东兴证券同意新北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关于新北洋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XYZH/2020JNA80001号)。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06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鉴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北洋”)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扫描产品/现金循环处理设备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211.89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予以继续支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9号文《关于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认购31,490,090股,发行价格为11.27元/股,合计人民币354,893,314.3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6,258,719.77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48,634,594.53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6月15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7100009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修订。

公司于2016年6月起对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由于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的服务网络建设由全资子公司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2017年2月,公司及威海新北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目前,以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211.8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一)截止2019年12月31日,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个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完成情况

1、高速扫描产品/现金循环处理设备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

“高速扫描产品/现金循环处理设备研发与生产技改项目”是通过使用公司原有的建筑物作为本次技术改造的生产厂房、公用动力及办公生活设施,重点开展了对高速扫描产品/现金循环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关键工艺技术的验证以及对产业前瞻性技术、技术标准的研究。该项目顺应了国家产业政策的趋势,抓住了行业变革的机遇,促进了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目前公司高速扫描产品、现金循环处理设备相关产品及技术指标已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并形成了规模生产及销售,实现了项目预期效益。

2、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是公司为了全面拓展国内外市场,巩固公司在专用打印扫描行业的领先地位,建设本地化的营销和服务中心,建立适应公司发展战略的营销和服务网络体系。目前公司已在国内外市场建立了相对完整的营销及服务体系和本地化团队,在目标市场打造了公司统一、正面的整体市场形象,大大增强公司对全球区域市场和行业细分市场营销及服务的覆盖,提升了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整体销售服务能力,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

3、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是在公司已有ERP系统平台的基础上,优化并完善公司信息化基础架构平台,建设并实施系列核心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及管理支持信息系统,进而构建安全、可靠、全面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及运维体系。目前公司已按照信息化系统建设规划及项目计划,实施了系列信息化平台改造升级。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的信息化程度、管理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实现了项目预期的目标。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项目产生节余的原因

1、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充分利用资源,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对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投资。

2、由于尚余部分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部分资金尚未支付,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予以继续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211.89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将继续支付。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助力实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管理层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没有进行风险投资、也没有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将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后续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东兴证券关于新北洋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0-007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变更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瑞华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