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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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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
到期无法收回等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2020-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05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

到期无法收回等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月6日,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到期无法收回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03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你公司披露了《关于资产管理计划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前期委托理财存在延期或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告,公司于2017年3月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了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人)发行的首誉光控-瑞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资管计划)份额,并通过深圳市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富海)最终投出。请公司结合前期合同条款,补充披露:(1)公司与资产管理人、远致富海及相关方分别就到期期限、投资决策方式、投资收益等具体约定情况;(2)资产管理人、远致富海当前的运营管理情况,以及最终投资标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存在影响公司收回投资的不利因素,并提示相关风险。

二、根据公告,专项资管计划到期日为2019年12月24日, 2020年1月3日召开的合伙人会议就延期或清算等事项尚未形成决议,将根据有限合伙人大会形成的最终决议公告后续展期或者清算事宜安排。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期是否明确约定并授权相关合伙人会议对延期或清算事项另行决议,如已约定,说明召开方式、参与机构及人员、召开期限等;(2)有限合伙人大会最终决议的形成时间及相关安排;(3)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追偿措施。

三、2018年度,公司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1.05亿元,计提其他理财产品减值损失4,262.36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目前委托理财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并说明是否存在到期无法收回的情况;(2)全面核查委托理财到期无法收回的原因,说明公司内控及风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执行是否有效;(3)公司委托理财资金是否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况;(4)请公司严格执行对委托理财的减值测试,并对发现的风险和问题,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请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事项逐项发表意见。请独立董事充分核实委托理财到期无法收回的原因以及公司资金安全性,并出具独立意见。

请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2020年1月13日之前以书面回复我部并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所提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