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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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08 证券简称:久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0年1月6日下午3: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888号白云绿地中心27层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卓楚光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6

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6日(星期一)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0,59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2.872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所持股份数为100,58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65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所持股份数为1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所持股份数为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所持股份数为1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9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5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78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6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9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4959%;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78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26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邵芳律师、殷巧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