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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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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0-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版)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23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1.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56.67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76.1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81.8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全部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约为140.41亿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18,743.32万元,满足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上市标准: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33.23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76家投资者管理的777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33.23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857,130万股,详见附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14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3,054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296,54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880.49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及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截至2020年1月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6.65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 2018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0年1月3日)总股本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0年1月3日(T-3日)

本次发行价格33.2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81.85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可比公司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公司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5,8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3.8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22,532,164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70万股,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全部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7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20.00%,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相同。

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74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36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4,68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23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约为19.89亿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约为19.44亿元,扣除约1.04亿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18.40亿元。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于2020年1月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和网下申购情况于2020年1月8日(T日)决定是否进一步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2020年1月8日(T日)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2020年1月8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8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战略配售部分,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8个月,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2020年1月8日(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下转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