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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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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0-001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月7日在博威大厦十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邱妘女士、门贺先生、包建亚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谢识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12.00亿元,发行数量为120万手(1,20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4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20,0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6,0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博威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753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753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由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目录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1137 证券简称:博威合金 公告编号:临2020-002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7日在博威大厦11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12.00亿元,发行数量为120万手(1,200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4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2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20,0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6,0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9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博威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9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753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753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由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博威合金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