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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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20-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0-001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6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前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9)。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和中介机构积极对《问询函》相关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且中介机构需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出具核查意见,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20 年 1 月 14日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郑重声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 公告编号:2020-002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0年2月18日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14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转让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二期)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7)、《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98),原定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尚需就交易的担保事项进一步与交易对方协商沟通,基于谨慎考虑,公司决定将原定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20年2月18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2月18日 14点 30分

2.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18日

至2020年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19年12月28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

四、其他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会议登记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即,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选择在现场会议登记日于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会议登记,或采用信函、传真方式向公司提交登记文件进行登记。信函及传真登记需经我司确认后生效。

(1)现场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由2020年1月13日延期至2020年2月17日上午 9:30一11:30,下午15:00一17:00。

接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6层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传真登记

采用传真方式进行会议登记的拟与会股东请于2020年2月17日17:00 之前将登记文件传真至:0898-66732350。

(3)信函登记

采用信函登记方式的拟与会股东请于 2020年2月17日17:00之前(以邮戳为准)将登记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6层;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70203。

2、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