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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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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0-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0-003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自2019年12月7日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购买理财产品累计8亿元,单日最高余额达到10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GS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业务、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000095、CSDV202000096】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最高余额不超过10亿元(含)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额度生效日期从2019年2月27日至2020年2月27日。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董事长都在董事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进行决策。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建立理财业务的分级审批形式,从决策层面对理财业务进行把控。公司也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了评估,选择风险较低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银行理财资金池,由银行统一运作投资于利率类产品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针对理财业务,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风险极低,能保证本金安全,到期能实现预期收益率。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中国银行和民生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1988、600016),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购买民生银行和中国银行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二)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45,429.71万元,本次购买民生银行和中国银行理财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2.60%,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该结构性银行存款符合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一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保本保最低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进行理财,额度生效日期从2019年2月27日至2020年2月27日。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0-00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1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长蒙科良先生因个人原因于1月4日正式提交辞职报告,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6名,其中:董事刘俊岐委托董事李文强参会,独立董事宋岩、窦刚贵委托独立董事葛炬参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郭勇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融资总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资金需要,确保全年各项经营业务和项目投资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0年度向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具体如下:

1、融资渠道和方式:向银行、信托、基金、资产管理、融资租赁等各类经有权机关批准设立的银行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各种合法方式进行融资。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

3、融资主体: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已设、新设和收购公司)。

4、以上融资的担保方式:

(1)由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以其拥有的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2)由公司与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或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相互提供担保和反担保;

(3)由公司控股股东以信用或资产抵押、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和反担保;

(4)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5、授权委托: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融资总额内,具体办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2)在上述融资总额内,融资方式及其额度可做调整;

(3)授权期限:2020年度内。

除上述融资方式外,如公司拟以发行股票、债券、票据、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的,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战略委员会同意该议案,认为2020年度预计融资额度可满足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资金需要,确保全年各项经营业务和项目投资的顺利开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担保总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的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并在上述担保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分项担保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担保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科学、合理预计公司项目投资进度、确保主营业务正常运行、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上限20亿元(含)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有关协议。

战略委员会同意该议案,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主营业务正常运行、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上限20亿元(含)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计费用拟定为184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专项审核费用为8万元。

审计委员会认为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稳健开展,审计费用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未来三年(2019-2021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公司当年实施股票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可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战略委员会同意该议案,认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保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房地产项目委托代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开展房地产业务系阶段性经营策略,为了集中精力发展公司物流主业,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供应链管理纵深服务,创建广汇物流品牌,使公司成为“一带一路”领先的供应链商贸平台运营商。同时,为了确保公司房地产业务的专业化管理和规范运作,经公司审慎研究,2020年拟将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新疆、四川、桂林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委托给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进行代销。

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认为本次委托代销有利于公司发展物流主业和房地产业务的专业化、规范化运作,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房地产项目委托代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郭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蒙科良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职务。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杨铁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期限一致。

蒙科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蒙科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和董事会建设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杨铁军先生简历:杨铁军,男,196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天津大学EMBA(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监委书记、广汇置业服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汇置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查,认为杨铁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或市场禁入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2020年1月2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融资总额的议案》等5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六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并对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七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0-005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担保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

● 预计2020年度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2020年度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为300,000.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预计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2020年度担保总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2020年度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并在上述担保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分项担保金额可进行内部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其他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获取的直接或间接具有控股权的子公司。(2)公司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汇盈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霍尔果斯汇盈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包括直接对其融资进行担保,以及第三方为其融资进行担保后,公司为第三方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1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担保总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各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可以满足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业务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2020年度担保总额可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不包含本次担保预计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汇盈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反担保1,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47%,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8日

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0-006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主要合作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科学、合理预计公司项目投资进度、确保主营业务正常运行、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上限20亿元(含)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有关协议。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券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上限20亿元(含)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年度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科学、合理预计公司项目投资进度、确保主营业务正常运行,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相关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均为取得相应资质的合法合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2、公司已在内控制度中,对委托理财投资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在上述额度内,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闲置资金情况,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4、安排专人负责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在执行时,公司最近12个月内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实际购买金额或理财收益如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0-007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房地产项目委托代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为委托代销。

●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2020年1月7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物流”或“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房地产项目委托代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慎研究,2020年拟将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新疆、四川、桂林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委托给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所属的子公司进行代销,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新疆区域开发的颐景庭院、汇润城、汇茗轩、御锦城、美居美尚项目委托新疆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信邦”)代销,四川区域内开发的成都御园项目、CBD和眉山汇茗城项目委托四川广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广汇投资”)代销,桂林开发的汇悦城项目委托桂林广汇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广汇”)代销。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广汇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广汇信邦、四川广汇投资、桂林广汇为广汇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新疆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铁军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什西路499号龙海置业综合楼723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取得专项审批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为准):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建材、百货的销售;投资咨询;销售策划。

广汇信邦成立于2010年,拥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经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745,534万元,净资产204,811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39,000万元,净利润10,652万元。(经审计)

2、关联方名称:四川广汇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孔繁琦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2号3栋1层1号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营销策划;百货销售。

四川广汇投资成立于2019年,其控股股东广汇置业服务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30,837万元,净资产1,470,570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767,552万元,净利润51,270万元。(经审计)

3、关联方名称:桂林广汇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关峙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桂林市叠彩区芦笛路53号办公楼1-2层

经营范围:对交通能源、港口码头、水电站、公路桥梁、高科技、工业、农业、天然气、城镇燃气项目的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对旅游项目的开发、投资;对物流、酒店的投资、管理;室内外装饰、环保工程、通迅工程;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农副产品(不含预包装食品)、酒店用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机电设备(小轿车除外)、机械设备销售;商务咨询、会展咨询、企业形象策划、营销策划、文化信息交流及形象策划;房屋居间、行纪、代理业务。

桂林广汇成立于2011年,拥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经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7,419万元,净资产42,706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38,869万元,净利润995万元。(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0年在新疆区域、四川区域、桂林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交易方式:委托代销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

委托人: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代销人:新疆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广汇投资有限公司、桂林广汇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委托代销的项目

1、新疆区域内房地产项目

拟将新疆区域内开发的颐景庭院、汇润城、汇茗轩、御锦城、美居美尚项目委托广汇信邦代销,预计2020年委托代销住宅(148,104m2)、商业办公楼(471m2)、车位等,代销费用4,500万元。

自本议案审议通过后与广汇信邦的原代销协议自行终止。

2、四川区域内房地产项目

拟将四川区域内开发的成都御园项目、CBD和眉山汇茗城项目委托四川广汇投资代销,预计2020年委托代销住宅(156,033m2)、商业办公楼(71,573m2)、车位等,代销费用10,500万元。

3、桂林的房地产项目

桂林临桂金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将在桂林开发的汇悦城项目委托桂林广汇代销,预计2020年委托代销住宅(51,638m2)、商业办公楼(11,646m2)、车位等,代销费用2,000万元。

(三)代销业务范围

1、委托人负责办理不动产证等售出后的手续。

2、代销人负责办理商品房预订、认购、销售、银行按揭手续、住房公积金转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并自行负责支付售楼中心软装费用,以及具体销售产生的相关人员费用、激励费用、策划推广费用、渠道费用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

本次交易价格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定价原则,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价格参考了公司地产项目所在区域房地产行业情况、项目位置、代销行业收费等情况;

2、本次代销交易中除了住宅,另有商业办公楼、车位代销,而商业办公楼、车位代销的市场费率高于住宅代销费率。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委托广汇信邦代销新疆区域内的房地产项目、四川广汇投资代销四川区域内的房地产项目、桂林广汇代销桂林的房地产项目,主要是为了集中精力发展公司物流主业,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业务。阶段性房地产业务借助关联方丰富的房地产销售经验和强大的营销能力为公司降本增效,实现地产项目快速销售。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0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房地产项目委托代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郭勇回避表决。

(一)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额度适当,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房地产项目委托代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郭勇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鉴于公司开展房地产业务系阶段性经营策略,为了集中精力发展公司物流主业,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供应链管理纵深服务,创建广汇物流品牌,使公司成为“一带一路”领先的供应链商贸平台运营商。同时,为了确保公司房地产业务的专业化管理和规范运作,经审慎研究,同意2020年拟将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新疆、四川、广西区域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委托给拥有丰富房地产营销经验和强大营销能力的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进行代销。经认真核查,委员会认为本次委托代销有利于公司发展物流主业和房地产业务的专业化、规范化运作,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0-008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繁琦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房地产项目委托代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开展房地产业务系阶段性经营策略,为了集中精力发展公司物流主业,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供应链管理纵深服务,创建广汇物流品牌,使公司成为“一带一路”领先的供应链商贸平台运营商。同时,为了确保公司房地产业务的专业化管理和规范运作,经公司审慎研究,2020年拟将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新疆、四川、桂林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委托给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进行代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房地产项目委托代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0-009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月23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3楼3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3日

至2020年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全部于2020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则不需要公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0年1月21、22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或传真登记时间:2020年1月21、22日上午10:00至19:00

(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4楼证券部。

邮编:83000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玉琴

联系电话:0991-6602888

传真:0991-6603888

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公司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含有价币券)。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