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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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公告

2020-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泉州中院”)受理的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贵鸟股份”)破产一案,《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方案》(下称“《第一次分配方案》”)已由富贵鸟股份债权人会议书面表决通过,泉州中院已于2020年1月3日作出(2018)闽05破4号之八民事裁定书对《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执行。

根据《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次用于偿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破产债权的破产财产总额为242,428,983.47元,扣除应优先支付和预留的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112,359,283.42元,扣除优先清偿的职工债权63,282,025.69元(含预留)、税款债权6,135,999.45元及其他可能优先受偿的债权提存后,剩余破产财产60,651,674.91元用于对普通债权实施分配或提存。本次分配,职工债权、税款债权的清偿比例为100%,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为1.8096%。对于预计债权,管理人将其受偿份额依法予以提存。

特此公告。

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