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0-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A 600689 B 900922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三毛B股 编号:临2020-002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杨浦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昌里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虹口支行、上海银行崇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市南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自上一进展公告日(2019年12月31日)起至本公告日(2020年1月9日)止,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累计为14000万元;赎回理财产品金额累计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使用的理财产品额度为1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26天产品;光大银行2020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1期产品;上海银行“稳进”2号结构性存款产品;民生银行聚赢多资产-挂钩民生银行全球资产轮动指数红利版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

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额度、投资品种及授权期限等事项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会同投资发展部的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季末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管理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及授权额度的管理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受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全程监督。

7、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根据董事会上述决议事项,自上一进展公告日(2019年12月31日)起至本公告日(2020年1月9日)止,公司与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上海银行、民生银行分别签署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交通银行杨浦支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光大银行昌里支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3、上海银行虹口支行、崇明支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4、民生银行市南支行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如下:

1、交通银行:挂钩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合约收盘价的结构性存款。

2、光大银行:挂钩标的包括外汇衍生品、利率衍生品、贵金属指数等的结构性存款。

3、上海银行: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货币市场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款、现金、同业借款、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其中各类资产投资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债券、回购、拆借、存款、借款、现金、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券商、保险、基金等)、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等投资品的比例为30%(含)-100%,资产支持证券等其它各类资产比例不超过90%(不含)。

4、民生银行: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所募集资金本金部分按照存款管理,并以该存款收益部分与交易对手叙作和MSTARG挂钩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投资履行了相关内部审批程序,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安全,风险可控,符合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并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交通银行(股票代码:601328)、光大银行(股票代码:601818)、上海银行(股票代码:601229)以及民生银行(股票代码:600016),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公司与上述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19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自上一进展公告日(2019年12月31日)起至本公告日(2020年1月9日)止,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累计为14000万元。

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85,475,078.89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63.7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8.23%。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公司通过阶段性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将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列示(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项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规定,我们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详见2019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注:尚未收回本金14000.00万元为本次新购入委托理财产品;已回收本金及收益部分理财产品详见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临2019-046)。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