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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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公司收到补贴资金的公告

2020-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0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下属公司收到补贴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富裕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政策保障工作的通知》(新财社【2017】75号)、《关于预拨2019年兵团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资金)的通知》(阿经开财发【2019】72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建【2018】435号)等文件的通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纺织”)、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州金富”)、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中泰纺织”)、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丽震纶”)于近期收到相关补贴资金共计306,380,759.04元,具体如下:

(一)阿拉尔中泰纺织收到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电价补贴资金4,878,752元。

(二)中泰纺织收到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补贴资金共计5,258,998.76 元,其中:富裕劳动力社保补贴资金1,008,778.75元、稳岗补贴资金411,549.35元、就业补贴资金1,125,000元、见习补贴资金308,112元、新型学徒培训补贴资金762,000元(预拨2020年)、社保补贴资金582,206.36元、岗前培训补贴资金549,600元、电价补贴资金511,752.3元(其中预拨2020年1-6月的电价补贴195,000元)。

(三)巴州金富收到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补贴资金共计153,339,500.29元,其中:南疆劳动力社保补贴资金1,378,997.56元、南疆劳动力稳岗补贴资金33,000元、产品出疆运费补贴资金112,320,250.1元(其中预拨2020年1-6月运费补贴66,286,553.6元)、电费补贴资金6,311,514.54元(其中预拨2020年1-6月电价补贴4,566,025.74元)、岗前培训312,000元、新增就业补贴资金707,000元、纺织清算补贴资金32,276,738.09元。

(四)富丽震纶收到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补贴资金共计142,903,507.99元,其中:产品出疆运费132,614,697.38元(其中预拨2020年1-6月运费补贴48,266,585.22元)、电价补贴资金8,299,513.80元、社保补贴资金746,909.44元、失业稳岗补贴资金44,000元、见习基地补贴资金106,896元、就业补贴资金1,091,491.37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三)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收到的上述专项补贴资

金186,304,594.48元计入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已冲减相关成本费用。预拨120,076,164.56元计入预收账款,冲减2020年成本费用。以上补贴资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所披露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0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8日收到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关于更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东方花旗负责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亮先生因个人工作调动,无法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花旗指派李仅先生接替王亮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上述变更自2020年1月8日起生效。

本次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为崔洪军先生和李仅先生。

李仅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九日

李仅先生简历

李仅先生,现任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资深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从事投资银行工作13年。曾参与或负责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等多个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