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5 证券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0-00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聂旭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李国权和独立董事卫祥云、史丽萍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周良洪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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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亮、蒋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1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0-00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杭祝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杭祝鸿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重新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杭祝鸿(主任)、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聂旭东、杨永忠、高云海
提名委员会:卫祥云(主任)、任永平、史丽萍、杭祝鸿、李国权
审计委员会:任永平(主任)、卫祥云、史丽萍、聂旭东、杨晓康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史丽萍(主任)、卫祥云、任永平、杭祝鸿、聂旭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杭祝鸿先生简历
杭祝鸿,男,汉族,江苏扬中人,1965年11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在苏州城建环保学院(现苏州科技大学)任教;1988年8月历任扬中县委办秘书、综合科副科长、科长、副主任;1995年11月兼任扬中市委研究室副主任;1997年8月历任镇江市委办公室综合一处副处长、市委办公室助理调研员、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8月任镇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期间兼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党组书记;2003年5月任镇江市委副秘书长,2013年2月兼任农工办主任;2015年4月任镇江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党组书记;2019年10月晋升一级调研员,11月晋升二级巡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