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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两套空分装置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黄石杭氧”),并由其实施新建一套35,000m3/h及一套25,000m3/h空分装置为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供应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

黄石杭氧设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后续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增资,注册资本以外的资金将以融资方式解决。黄石杭氧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设立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两套空分装置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1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赛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两套空分装置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黄石杭氧”),并由其实施新建一套35,000m3/h及一套25,000m3/h空分装置为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供应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

黄石杭氧设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后续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增资,注册资本以外的资金将以融资方式解决。黄石杭氧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投资设立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两套空分装置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暨新建两套空分装置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2020年1月10日,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两套空分装置项目的议案》。

公司与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新弘盛公司”)签订供气合同,公司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一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黄石杭氧”),并由其负责新建一套35,000m3/h和一套25,000m3/h空分装置为阳新弘盛公司供应其生产所需的工业气体产品。

该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项目合作方介绍:

1.公司名称:阳新弘盛铜业有限公司

2.住所:阳新县新港物流工业区海洲大道68号

3.法定代表人:翟保金

4.注册资本:250,000.00万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产品的冶炼、压延加工;金银制品加工;有色金属产品、压延加工产品;自营或代理黄金、白银交易;依照法律、法规从事公司生产范围内的产品出口业务;代理其他进出口业务;技术开发和咨询、技术服务;仓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关联关系:阳新弘盛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黄石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万元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空分装置及液体后备系统项目筹建;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及维修;空气分离设备的技术服务;通用机电设备的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5.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后续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增资,注册资本以外的资金将以融资方式解决。黄石杭氧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投资标的的信息均为暂定,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对公司工业气体发展战略布局有着积极影响,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气体产业规模,提升公司整体营利水平,符合公司在工业气体领域的发展方向和长远利益。上述投资项目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