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1月9日在公司办公楼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肖奋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董事文忠泽、董小林、肖韵、周玉华、宁清华、王岩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扩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奋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奋达”)拟以其名下项目土地(粤2018东莞不动产权第0049076号,土地面积为81,586.70平方米)为抵押物,以及公司持有的东莞奋达100%股权为质押物,向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5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五年,主要用于“清溪奋达科技智慧产业项目”建设开发支出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1 证券简称:奋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

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0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金额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对象与担保额度

说明:上述8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总额,在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具体提供担保额度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最终确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奋达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肖奋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

3.注册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青湖工业园富士工业城办公楼大楼二楼209室

4.经营范围:科技中介服务;实业投资;电声产品、玩具产品、塑胶产品、电子产品及其元器件的产销;批发业、零售业;道路普通货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东莞市欧朋达科技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肖勇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

3.注册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青湖工业园富士工业城办公楼大楼二楼208室

4.经营范围:精冲模具、自动化专用设备、通讯配件、精密薄板金属件、精密刀具的销售与研发;批发业、零售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深圳市奋达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肖奋

2.注册资本:1,408.45万

3.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浪心社区奋达工业园厂房A五层

4.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与销售;实业投资;电声产品、玩具产品、塑胶产品、电子产品及其元器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声产品、玩具产品、塑胶产品、电子产品及其元器件的生产;道路普通货运。

5.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71%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期限: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担保金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且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35,0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6.70%。除此之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建设和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项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对外披露义务,其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