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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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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0-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1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蒋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披露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公司财务总监蒋莉女士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7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3%),减持股份来源自第一期限售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持有公司股份解锁部分。

2019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蒋莉女士《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2020年1月10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其中2.39万股未按计划实施减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蒋莉女士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督促了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

4、蒋莉女士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下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