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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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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
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0-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本次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9年12月17日起至2020年1月13日17:00止。2020年1月1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599,997,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2019年12月16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600,000,060.79份的99.9995%,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599,997,000.00份,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参会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办法》、《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50000元,合计60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其他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2月12日在指定媒介刊登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即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0年1月14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经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04号),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于2020年2月19日生效,自该日起《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2、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和选择期安排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转型实施前预留至少二十个开放日供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出,未选择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默认转为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选择期为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2月18日,在选择期期间,本基金不开放申购,投资者可以赎回本基金,赎回费率及相关业务规则按照《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具体安排详见相关公告。在选择期期间,由于需应对赎回等特殊情况,经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本基金豁免《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自2020年2月19日起,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日起失效。

3、转型方案实施的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选择期结束后,即2020年2月19日起,正式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转型,将原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988)、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5989)分别对应转为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转型后基金代码不变。

四、备查文件

1、《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5日

公 证 书

(2019)沪东证经字第19967号

申请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和广场25楼。

法定代表人:官恒秋。

委托代理人:刘鸿民,男,一九八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十二月十四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本处工作人员唐伟欣于二○二○年一月十四日上午十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14楼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沈璐的监督下,由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刘鸿民、王珏进行计票。截至二○二○年一月十三日十七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599,997,000.00份,占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权益登记日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600,000,060.79份的99.9995%,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599,997,000.00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兴业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 证 员 林奇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四日

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兴业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0年1月1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0-95561)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