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0-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 2020-005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地产”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忆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020年1月14日,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忆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王忆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忆会先生,后续公司将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其职能,选举王忆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吴丹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选举孙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孙华先生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补选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7人)

主任委员:王忆会

副主任委员:吴丹毛

组成人员:殷雄、荣健、李路路、李虹、孙华

二、提名委员会(3人)

主任: 殷雄

组成人员:李路路、李虹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李路路

组成人员:荣健、马健

四、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荣健

组成成员:殷雄、李路路、孙华、涂立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忆会先生、吴丹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万通地产关于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茜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周茜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及周茜莉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万通地产关于董秘辞职及聘任董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17日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9月30日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30日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万通地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2月3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内容:

(一)非累计投票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万通地产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8)。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孙华先生:1971年2月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会计学士,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国家会计商学硕士。199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CPA)执业资格,2012年取得英国国际会计师(AIA)执业资格;1993年至2004年,先后任职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二级公司会计及财务经理、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4年起至今任职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2010年至2014年担任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委员会委员、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起至今担任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担任北京万通地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 2020-006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秘辞职及聘任董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王炜鹏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王炜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王炜鹏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王炜鹏先生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炜鹏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2020年1月1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周茜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周茜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周茜莉女士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茜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周茜莉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职业品德、工作经验和知识技能,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周茜莉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周茜莉女士,生于1969年10月,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审计师;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浙江凯恩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 2020-007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17日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9月30日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30日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披露。

本《公司章程》修订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20-008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2月3日 9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3日

至2020年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通地产”或“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4. 登记时间:2020年2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

6. 联系方式:联系人: 周茜莉、杨梦

联系电话: 010一59070788/59071169

传真: 010一59071159

邮政编码: 100020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20-009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00万元至65,000万元,同比增加68%至100%。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000万元至22,000万元,同比增加100%至145%。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000万元至65,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2,273万元至32,273万元,同比增加68%至100%。

2.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000万元至2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9,010万元至13,010万元,同比增加100%至145%。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7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90万元

(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0.1593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期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司完成向普洛斯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北京正奇尚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正奇尚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正奇尚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正奇尚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正奇尚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 家合伙企业合伙之份额及公司持有的北京阳光正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融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阳光正奇 30%股权交易所产生的投资收益,以及向北京茂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溢价出售全资子公司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房产业务所致。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预计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