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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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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0-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在公司本部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委托出席二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二人。独立董事仇向洋先生和姚颐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崔铭伟先生因工作原因,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分别委托董事韦茜女士和独立董事仇向洋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选举曹红梅女士任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崔铭伟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以下简称“二期工程”)。二期工程总投资金额约为29,030万元,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14个月),垃圾处理量为350吨/日。二级子公司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泰达环保向其增资9,188万元,推进二期工程建设和运营,其余资金由其自行筹措。

董事会认为,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大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拓展京津冀市场,增强生态环保产业盈利能力。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董事会定于2020年2月5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9)。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

建设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期扩建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泉泰”或“项目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以下简称“宝坻项目”)。该项目位于宝坻区口东街东庄子,规划总规模为1,050吨/日(一期700吨/日,二期350吨/日),分两期建设,总占地面积85亩,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两年)。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投资建设宝坻项目一期工程的事项。天津泉泰与天津市宝坻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天津市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目前一期工程仍在建设中。

本次投资为二期工程,预计投资金额为29,030万元,建设期14个月,配置一条处理能力为350吨/日的焚烧线和一台12兆瓦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泰达环保拟以自有资金向天津泉泰增资9,188万元,其余资金由其自行筹措。

(二)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21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口东街道东庄子村村北侧

4. 法定代表人:徐璘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6.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 经营范围:城市垃圾处理服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料销售,供热服务,电力供应服务;飞灰固化填埋(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权结构图

天津泉泰是泰达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后股权结构不变。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二期工程投资测算

根据《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投资报告》,宝坻项目二期工程总投资为29,030万元。其中,项目公司自有资金9,188.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自行筹措。二期工程达产后预计每年净营业收入达3,673万元,按项目中标价格生活垃圾处理费76元/吨(含税)测算,二期工程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综上,该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且风险可控。

四、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项目公司建设运营二期工程时继续履行已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

(一)协议各方

区市容委:天津市宝坻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项目公司:天津泉泰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二)特许经营权

1. 区市容委依照本协议授予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的权利以在处理宝坻区生活垃圾事项中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并收取垃圾处理补贴费。

2. 项目公司应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项目设施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与维护,并于特许经营期期满时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区市容委或其指定机构。

3. 特许经营期应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年(含建设期)。

(三)土地使用权

1. 区政府以出让方式提供项目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场地土地使用权,拟出让面积约为150亩,具体出让面积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土地出让金应计入项目总投资。项目公司有权为本项目之目的合法、独占性地使用和合法出入垃圾焚烧发电厂场地。

2. 项目公司不得将土地用于项目之外的任何目的。

(四)项目运营与维护

1. 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投融资、设计、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

2. 区市容委应确保整个运营期内为项目公司提供垃圾;并及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补贴费,垃圾处理价格七十六元/吨。

(五)发电上网

区市容委应协助项目公司与电力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上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含税)。

五、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生态环保产业是公司第一主业。投资建设二期工程将进一步扩大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拓展京津冀市场,增强生态环保产业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投资所需资金由泰达环保和项目公司自行筹措,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泰达环保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方面具有多年成功运营管理经验。本次投资的顺利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亦不存在业务依赖的情形,将进一步增加生态环保产业规模,巩固京津冀市场地位,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投资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31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0年2月5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0年2月5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5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31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宝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2月3日和2020年2月4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胡军先生、王菲女士;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0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2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在公司本部报告厅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其中委托出席二人。姜晓鹏先生和韩颖达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分别委托李晨君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一致推举李晨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选举李晨君先生任监事会主席。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