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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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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0-005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高科三路10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隆晓辉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周志明、张博、楼佩煌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中监事苏晶、冯达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施晓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以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寒冰、贺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