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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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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05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同意,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朱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137.0641万股限制性股票,无预留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1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朱江先生、王利伟先生、宋华梅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1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朱江先生、王利伟先生、宋华梅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董事朱江先生、王利伟先生、宋华梅女士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2月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1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06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光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137.0641万股限制性股票,无预留权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07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吴越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年2月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吴越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3、股票简称:三泰控股

4、股票代码:002312

5、法定代表人:朱江

6、董事会秘书:宋华梅

7、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

8、联系电话:028-62825222

9、联系传真:028-62825188

10、电子邮箱:santai@isantai.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8)。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越,其基本情况如下:

吴越,男,出生于1966年10月,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永久留居权,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四川省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成都仲裁委仲裁员;目前担任成都华气厚普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0年1月2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递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具体如下: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收件人:宋晓霞

邮政编码:610091

联系电话:028-62825222

联系传真:028-6282518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备查文件

(一)由独立董事吴越先生签署的《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吴越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征集人(被授权委托人)声明:征集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玆授权委托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越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0年2月5日召开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1、授权委托人姓名(名称):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3、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4、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5、授权委托人持股性质:

6、授权委托人地址:

7、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8、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9、委托日期: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08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经2020年1月17日召开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0年2月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2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5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21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月21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C1栋)。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提案1、2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提案3同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同时关联股东需对本次投票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吴越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07)。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2月3日下午18: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6、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公司总部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晓霞 胡谦 电话:028-62825222

传真:028-62825188 邮箱:santai@isantai.com

邮编:61009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312,投票简称:“三泰投票”。

2、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填表说明:表决前,请在股东或受托人签名栏签名;表决时,请在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09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由以下原因综合影响所致:

1、报告期内,公司并购标的龙蟒大地第四季度利润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增加公司利润约1.1亿元至1.2亿元,龙蟒大地工业级磷酸一铵产量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整体价格持续向好,是导致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2、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增加公司本期净利润约1.24亿元至1.34亿元,主要包括:确认了烟台伟岸原控股股东程春应付公司约2.2亿的业绩补偿款;参股公司睿智合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增加0.16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收到各项政府补贴0.15亿元;根据《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重组协议》,补偿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原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相关款项0.32亿元;根据资产评估公司初步评估结果,公司对成都三泰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发生非经常性损失0.85亿元至0.95亿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准。

3、报告期内,公司持有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34%股权,按权益法初步核算分摊报表亏损约为1.77亿元,具体金额以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报表结果为准。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