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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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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 2020-006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提案被取消表决;

3、本次会议无新增临时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星期五)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国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数为346,448,044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08,948,044股,限售流通股37,500,000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94人,代表公司股份102,067,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612%。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数66,989,1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6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89人,代表公司股数35,078,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5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上述议案获均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律师事务所:广东铭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仁武、刘月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铭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0一007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恒投资”)以公司拒绝代为办理其通过司法竞拍所得的3750万股公司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损害其股东利益为由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接到前述案件后,公司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同时为尊重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是否变更和豁免该批限售股份新持有人博恒投资对原持有人练卫飞相关承诺的承接、是否代新持有人博恒投资办理该批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8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关于豁免公司股东博恒投资对其所承接原持有人练卫飞相关承诺的履行,并由董事会代为办理解除限售手续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公司收到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17)粤0304民初54010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件做出一审判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作出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否决了《关于办理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议案》”的决议无效;

2、被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作出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关于豁免公司股东博恒投资对其所承接原持有人练卫飞相关承诺的履行,并由董事会代为办理解除限售手续的议案》”的决议无效;

3、被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原告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3750万股全新好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4、驳回原告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此公司已按规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1),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终21778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如下判决:

1、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4民初54010号民事判决;

2、驳回被上诉人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一、诉讼进展情况

博恒投资启动再审程序,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20)粤民申640号。博恒投资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民终21778号民事裁定,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

二、后续工作安排

经与博恒投资沟通,公司拟进一步与博恒投资就该案件促成和解。公司将继续跟进相关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20)粤民申640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20-008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情况概述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新好”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按照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退出宁波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转让所持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亚保险经纪”)59%股份的事项,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和并购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司派出委员签署相应文件。

并购基金已与相关方签署完成了转让明亚保险经纪股权的有关交易文件,但因此次股权交易事项较多,交易时间相应延长,致使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泓钧”)解除上市公司在并购基金中相关连带保证责任的承诺履行期限自2019年11月21日到期后已经超期。公司一边积极督促各相关方尽快推进股权转让交易事项以解除上市公司在并购基金中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一边积极推进公司及时、稳妥地退出并购基金事宜。经公司与北京泓钧协商,北京泓钧同意以人民币12000万元的价格回购公司持有并购基金的全部合伙份额(即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713.04万元,占合伙企业全部认缴财产份额的8.15%,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签订《回购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收到并购基金送达的《告知函》及其向其优先级及中间级合伙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支付退伙结算款的相关方收款凭证。同时公司前期转换担保形式支付的351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披露的《第十一次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22)已确认退回公司。

与此同时,北京泓钧回购公司持有并购基金劣后份额的交易正按照协议约定正常推进中。

三、此次回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并购基金优先级及中间级合伙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收到退伙结算款,实现实质上的退伙,并购基金劣后级合伙人北京泓钧及全新好在该交易项下的回购义务及差额补足连带保证义务实现解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