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1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03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下午15:00在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区11栋A座3601A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程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 BingshengTeng、何为、刘火旺以通讯方式与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54,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1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每笔理财产品的种类、金额、收益率、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自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额度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额为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理财产品相关协议及办理其他与本议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单个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若涉及担保事项,公司将另行审议。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签订融资合同的具体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相关负责人及子公司及其管理层行使该项融资决策权、签署融资相关协议等事项。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程涌、贺波、徐文静及何高强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全文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程涌、贺波、徐文静及何高强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专业咨询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完成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程涌、贺波、徐文静及何高强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程涌、贺波、徐文静及何高强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程涌、贺波、徐文静及何高强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相关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4、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5、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6、在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作出相应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资格,在出现本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股票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

7、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方案的前提下,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方案的前提下,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9、为本激励计划聘请律师、会计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选择收款银行;

10、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并做出其他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1、授权董事会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程涌、贺波、徐文静及何高强回避表决该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关于提取2018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8、《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9、《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将适时发布关于召开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04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下午16:00在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周光华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单个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若涉及担保事项,公司将另行审议。

具体融资合同的种类、金额、利率、融资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本次授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签订融资合同的具体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相关负责人及子公司及其管理层行使该项融资决策权、签署融资相关协议等一切事项,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有利于保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初步审核,监事会认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所列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网站或其他方式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05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士康”)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54,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1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额度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额为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每笔理财产品的种类、金额、收益率、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理财产品相关协议等一切事宜。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1.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407.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93.9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2,713.52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1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7]18334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2,743.0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4,463.94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19年6月13日召开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6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投资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额度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额为准。

3、投资产品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

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54,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对1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子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国信证券认为:

1、奥士康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奥士康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拟投资的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奥士康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0-006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单个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若涉及担保事项,公司将另行审议。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签订融资合同的具体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相关负责人及子公司及其管理层行使该项融资决策权、签署融资相关协议等事项。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