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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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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2020-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2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的额度和期限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情况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6日与江苏银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19年9月12日与江苏银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17日公司披露的临2019-040号《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于2019年9月27日与广发银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了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的临2019-043号《关于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已于近日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12月6日,公司已按期赎回5,000万元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取得收益人民币475,000元;

2、2019年12月12日,公司已按期赎回5,000万元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取得收益人民币475,000元;

3、2019年12月26日,公司已按期赎回5,000万元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回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取得收益人民币474,657.53元。

二、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概况

(一)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目的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对部分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资金全部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风险小,在可控范围之内。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银行结构性存款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1主要条款和资金投向

合同1(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申请购买5000万元人民币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2019年12月11日,到期日:2020年03月11日;于2019年12月12日申请购买5000万元人民币江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2019年12月12日,到期日:2020年03月12日;

结构性存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对公人民币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收益的产品。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不同于普通存款,产品收益包含存款利息及金融衍生产品收益两部分。本产品有投资风险,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不保证存款利率。本产品的利率为浮动利率,利息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利息不确定的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

(二)合同2主要条款和资金投向

合同2(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申请购买5000万元人民币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起算日:2020年1月16日,到期日:2020年02月15日;

本产品为结构性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等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四、结构性存款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19)。江苏银行南通港闸支行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受托方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98)。中信银行南通支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经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临2019-019”号公告)。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投资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