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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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20-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1月2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华高科”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8股的转增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会议日期、届次

2006年3月29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4月6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本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安排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日期为2020年1月23日。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数为3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4%。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风华高科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该部分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的规定。

七、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不适用。

5、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6、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非外资股股东,不存在利用其账户买入A股的情况。

7、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名称已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的“丹阳市毛纺厂”变更为“江苏丹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