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1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月14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7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人数为9人,实际参加人数为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郭开铸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公司控股股东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拟补选何向东先生、于春山先生、Antony先生、王林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补选董事的任期将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公司控股股东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董事会拟补选何佳先生、高志勇先生、张瑞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补选独立董事的任期将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何佳先生、高志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瑞君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于春山先生为公司总裁;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代晓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李翔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郭勇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职期限与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2月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公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7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向东,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杭州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之江支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办公室主任、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助理。最近五年内,2014年4月至2018年8月,担任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4年7月至今,兼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担任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何向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任控股股东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与除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于春山,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干部、部门副经理;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发展战略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水利部团委书记兼青联秘书长;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处处长、中国水权交易所筹建领导小组成员、水利部青联副主席。最近五年内,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7月至2019年1月,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兼任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裁;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于春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与除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Antony,男,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印尼籍。曾就职于浙江省湖州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现任海南中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Antony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除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王林江,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杭州大学教师;嵊州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8月至今任职于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林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除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何佳,男,1954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博士。1998年8月至2015年7月,任香港中文大学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1998年8月至2015年7月,任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教授;2014年5月至今,任南方科技大学讲席教授;2005年9月至今,任清华大学双聘教授;2008年9月至今,为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席教授)。2015年3月至今,任清华同方(600100)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2016年3月至今,任中信证券(600030)独立董事、关联交易委员会主席; 2016年5月至今,任北方国际(000065)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2015年7月至今,任中国诚通集团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2003年9月至今,任香港东英投资独立董事、董事会公司治理委员会主席;2012年6月至今任银河国际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何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高志勇,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83年8月至1992年4月任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主任科员;1992年5月至1993年12月任用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1994年1月至1997年12月任外经贸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处处长;1998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信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02年1月至2008年4月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副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8年1月至今任用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合康新能(300048)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志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张瑞君,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0年12月至1988年6月,任安徽省砀山县工商银行会计;1988年6月至1989年6月,任深圳发展银行营业部主办会计;1989年6月至1996年6月,历任深圳发展银行海口分行财务部经理、会计部经理、证券部经理、助理行长;1996年6月至1999年11月任海口科技城市信用社主任,海南发展银行科技支行行长;1999年12月至2002年8月,任山西大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2002年9月至今,任海南第一投资集团董事长助理、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张瑞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于春山,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公司干部、部门副经理;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发展战略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水利部团委书记兼青联秘书长;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办公室主任兼外事处处长、中国水权交易所筹建领导小组成员、水利部青联副主席。最近五年内,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16年7月至2019年1月,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兼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裁;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于春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与除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代晓,男,1984年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清华大学在读MBA,注册会计师。2008年10月至2010年12月,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任账务稽核岗;2011年1月至2019年2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审计二部副主任;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北京未尔锐创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代晓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李翔,男,1981年生,汉族,研究生学历。曾任康泰斯(上海)化学工程有限公司法务专员;中成合创投资有限公司风控部副总经理;最近五年内,2014年4月至2019年7月,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风控部副总经理、国际并购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杭州萧山天堂硅谷越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风控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李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郭勇德,男,1972年9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7年至今在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车间主任助理、产品开发工程师、水刺车间主任、生产监控协调中心副主任、质管部副部长、采购部部长、储运部部长、市场监督处副处长、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处长、销售总监,现任子公司海南欣龙无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郭勇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2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它条款不变。
因上述公司章程内容变更需办理相关的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办人员根据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在不改变实质内容的前提下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调整相关文字表述。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项已于2020年1月1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3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月14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人数为3人,实际参加人数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原公司监事阮江南先生、黎晓红女士已向公司监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监事会同意上述人员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鉴于上述情况,由公司控股股东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拟补选王洪斌先生、王树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补选监事的任期将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月17 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洪斌,男,1970年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浙江益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总裁助理、董事、副总裁;浙江益龙集团(宣城)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益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基金投资部经理。2013年6月至今,历任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管理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王洪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除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树玲,女,1987年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9月至2013年9月,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任专业律师;2013年9月至今,历任天堂硅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律师、风控部经理助理、风控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树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任控股股东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与除嘉兴天堂硅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4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中审议的第一项提案表决通过是后续第二、三项提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3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22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题: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补选何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补选于春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补选Antony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补选王林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补选何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补选高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补选张瑞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补选王洪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补选王树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四)本次会议审议的第一项提案需经特别决议通过。第一项提案表决通过是第二、三项提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内容刊登于2020年1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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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月23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17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570125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表决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8585274 传真:0898-68582799
联 系 人:汪 燕
6、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5”,投票简称为“欣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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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2月3日召开的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如下:
■
注:委托人未明确填写投票指示时,委托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有效期限: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5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龙控股或本公司)的股东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财达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2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1%),该股东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78%),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接到财达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之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财达证券-招商银行-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财达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目前,财达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欣龙控股共计2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鉴于未来运作所需
2、拟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7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财达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欣龙腔股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财达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是欣龙控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