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0-003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0年1月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世雄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张梦蝶女士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第41层01号房屋(房屋产权证登记编号:39001号),用于公司部分职能部门在长沙市区办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许世雄、许燕鸣、许亮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0-004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0年1月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本铭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张梦蝶女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第41层01号房屋(房屋产权证登记编号:39001号),用于公司部分职能部门在长沙市区办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002903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公告编号:2020-005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月17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因公司经营发展办公需要,公司拟计划与公司关联方张梦蝶女士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向其租赁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第41层01号房屋(房屋产权证登记编号:39001号),用于公司部分职能部门在长沙市区办公。租赁面积:378.64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租金按年计算,年租金人民币捌拾叁万肆仟元整(¥834,000元)(含税)。

2、因本次拟租赁的房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许燕鸣女士之女张梦蝶所有,故本次房屋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世雄先生、许燕鸣女士及许亮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借壳,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关联方张梦蝶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许燕鸣女士之女。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物业电梯指示楼层)第41层01号房屋(房屋产权证登记编号为 39001号的房屋),租赁房产建筑面积:378.64平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租赁价格参考同地段及相近楼层的市场公允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拟签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出租方:张梦蝶(甲方)

承租方: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二)租赁房屋情况及租赁用途

公司向张梦蝶女士租赁坐落于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物业电梯指示楼层)第 41层01号房屋(房屋产权证登记编号为 39001号的房屋)用于办公。

(三)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赁费用及支付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69500元(含税),每年租金合计为834000元(含税)。

2、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向甲方支付前三个月租金208500元,后续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后,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

3、本合同租赁标的为精装修5A级写字楼办公房屋,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208500元(3个月租金)押金,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在检查房屋无任何损失后应退还乙方全部押金;若房屋存在损坏等情况,乙方应在搬离房屋前修复好或照价赔偿,赔偿金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多退少补。

4、其他费用,乙方自起租日起开始承担水电费、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5、租赁期间,如有关租赁税费缴纳比例出现调整,则出租方可按税费变动情况相应调整租金。

(2)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期为1年,自2019年12月 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止。

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未经协商一致均不得提前解约。

3、租赁期满,如乙方继续租赁的,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出租条件下,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的租赁需求。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审议同意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租赁上述房产主要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办公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张梦蝶女士暂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办公需要,交易的租赁价格参考同地段及相近楼层的市场公允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许世雄先生、许燕鸣女士及许亮先生应予以回避。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主要用于公司部分职能部门在长沙市区的办公。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前已取得了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17日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此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主要用于公司部分职能部门在长沙市区的办公。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前已取得了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王远明 胡小龙 苟卫东

年 月 日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办公需要,交易的租赁价格参考同地段及相近楼层的市场公允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许世雄先生、许燕鸣女士及许亮先生应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签字:

王远明 胡小龙 苟卫东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