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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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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2020-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3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19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2,435.87万元到2,885.87万元,同比减少67.00%到79.37%。

2、公司2019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2,568.81万元到3,018.81万元,同比减少76.12%到89.45%。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435.87万元到2,885.87万元,同比减少67.00%到79.37%。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568.81万元到3,018.81万元,同比减少76.12%到89.45%。

(三)公司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5.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74.81万元。

(二)每股收益:0.23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晶体市场竞争加剧,产能释放受限,产品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单位成本没有较上年同期相应降低,销售收入降低,净利润出现下降。

(二)费用影响

公司加大产品市场开发和销售力度致使公司2019年年度销售费用增加;另公司新增子公司重庆泰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鹏赫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致2019年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2018年年度有所增加。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自身专业判断进行初步核算,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4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的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照《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喻信东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名,实到7名,监事会成员、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保障子公司后续办公场所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泰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晶”)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丹女士购买其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路与前海路交汇处星海名城七期2101房产。王丹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3-0002号《深圳市泰晶实业有限公司以收购房地产为目的所涉及的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交汇处星海名城七期2101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7,049,285.00元。结合上述评估,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1,688.00万元。因为董事长喻信东先生是王丹女士的配偶,所以喻信东先生回避对本次交易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且不高于评估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重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泰晶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垫江工业园区,经营范围:频控器件、电子元器件、高速高稳通讯网络器件及组件、汽车电子及模组智能应用、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上述相关信息以当地工商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子公司的设立目的是利用重庆市垫江县当地的劳动力优势,稳步推进公司产能释放,同时为公司未来产能扩张做备用基地,满足公司做大做强主业的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5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照《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福泉先生主持,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保障子公司后续办公场所稳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泰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晶”)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丹女士购买其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路与前海路交汇处星海名城七期2101房产。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3-0002号《深圳市泰晶实业有限公司以收购房地产为目的所涉及的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交汇处星海名城七期2101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7,049,285.00元。结合上述评估,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1,688.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且不高于评估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在重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泰晶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垫江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为频控器件、电子元器件、高速高稳通讯网络器件及组件、汽车电子及模组智能应用、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上述相关信息以当地工商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为准。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是利用重庆市垫江县当地的劳动力优势,稳步推进公司产能释放,同时为公司未来产能扩张做备用基地,满足公司做大做强主业的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泰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晶”)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丹女士购买其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路与前海路交汇处星海名城七期2101房产作为深圳泰晶后续办公场所。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1,688.00万元。

●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泰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丹女士购买房产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王丹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并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仍需双方根据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能否顺利完成过户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泰晶拟以现金购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丹女士拥有的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路与前海路交汇处星海名城七期2101房产作为深圳泰晶后续办公场所。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7,049,285.00元,最终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688.00万元。

王丹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5%,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不存在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王丹

性别:女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44030119670910****

住所/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富莲大厦*栋*

关联关系说明:王丹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的配偶。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路与前海路交汇处星海名城七期2101,《房地产权证》证号为深房地字第4000544162号,建筑面积为360.45平方米,权利人为王丹,房屋用途为办公,为市场商品房。交易标的产权明晰。其中,王丹女士已于2012年2月24日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除此之外,上述交易标的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王丹女士将于本次交易完成前办理好抵押解除手续以保证交易的顺利实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拟购买的房产处于租赁状态。本次交易完成后,该标的为深圳泰晶自有房产,用途不变,承租人将继续租用,待本期租赁到期后,该房产将由深圳泰晶自用。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交易价格委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众联”)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国众联采用了市场法,以2020年1月1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根据国众联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3-0002号《深圳市泰晶实业有限公司以收购房地产为目的所涉及的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与前海路交汇处星海名城七期2101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7,049,285.00元。

结合上述评估,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1,688.00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转让方(卖方):王丹

受让方(买方):深圳市泰晶实业有限公司

(一)房产基本情况

卖方所转让房产坐落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路与前海路交汇处星海名城七期2101,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4000544162号,房产用途为办公,登记建筑面积为360.45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250.15平方米。

(二)成交价格

本次成交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产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688.00万元。该成交价格不含税费。

(三)房产产权现状及其他情况

1、该房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承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还清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2、该房产之上存有租约。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该房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2020年3月17日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领取不动产证书之日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四)交易定金

买方同意在签订合同一周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20.00万元。

(五)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1万元作为交房保证金,并由买方保管。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买方须于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将余下房款1,667.00万元支付给卖方。

(七)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八)税费承担

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所涉之税费,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买方缴纳。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产总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九)交付

卖方应当于收到全款将该房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产钥匙。

(十)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十二)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合同60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7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产证由买方领取。

(十三)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

(十四)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7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十五)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合同不相符的,以合同为准。

(十六)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可自行和解或提交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房产的目的主要是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的日常需要,保障子公司后续办公场所稳定。此次购买房产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对公司日常经营的现金流转、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在董事会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因为董事长喻信东先生是王丹女士的配偶,所以喻信东先生回避对本次交易的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议案之前,已将该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遵循了商业规则,具备商业实质。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且不高于评估值,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王丹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并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7

债券代码:113503 债券简称:泰晶转债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重庆泰晶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 投资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出资在重庆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泰晶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后续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泰晶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市垫江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出资方式:货币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频控器件、电子元器件、高速高稳通讯网络器件及组件、汽车电子及模组智能应用、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

注:上述相关信息以当地工商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为准。

三、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子公司目的是利用重庆市垫江县当地的劳动力优势,稳步推进公司产能释放,同时为公司未来产能扩张做备用基地,满足公司做大做强主业的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四、本次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完善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作,明确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