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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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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0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四十二次董事会于2020年1月1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洪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于2020年1月1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边德运先生、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李良甫先生、肖军先生、于雅静女士、杨江红女士、肖会明先生、周奕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子镐先生、王新华先生、李季鹏先生、吴杰江先生、贾亿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选举边德运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李良甫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肖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选举于雅静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选举杨江红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选举肖会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选举周奕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选举王子镐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选举王新华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选举李季鹏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选举吴杰江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选举贾亿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在公司任期超过 6 年的情况。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的董事会成员被正式任命前,董事会的现有成员仍继续履行其相应的职责。

详细内容见2020年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0年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0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六届四十二次监事会于2020年1月1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尚晓克先生主持。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提名赵永禄先生、谭顺龙先生、周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尚晓克先生、沈耀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1、选举赵永禄先生为监事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谭顺龙先生为监事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周芳女士为监事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详细内容见2020年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0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1月1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六届四十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由公司股东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边德运先生、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李良甫先生、肖军先生、于雅静女士、杨江红女士、肖会明先生、周奕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子镐先生、王新华先生、李季鹏先生、吴杰江先生、贾亿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子镐先生、王新华先生、李季鹏先生、吴杰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贾亿民先生暂未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贾亿民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其中,王新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同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向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边德运先生,1965年出生,大专,工程师。1987年8月至1993年6月历任艾维尔沟煤矿采煤二队技术员、采煤三队副队长、机采队队长、综采队队长、一九三○平硐副井长;1993年6月至1997年1月历任新疆煤炭工业厅团委科员、团委书记;1997年1月至1998年1月任新疆煤矿机械厂党委书记;1998年1月至2000年8月任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规划建设处副处长;2000年8月至2015年2月历任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奎屯办事处副主任、党总支副书记、主任、南疆监察分局局长、党组成员、新疆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2015年2月至2018年11月历任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副主任);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2019年1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次披露日,边德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边德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边德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1965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至2001年11月历任新疆自治区劳动厅锅检所检验员、党支部书记、副所长;2001年11月至2005年8月历任新疆自治区质监局锅检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2005年8月至2010年9月历任新疆巴州质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10年9月至2012年8月历任新疆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2012年8月起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2年12月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4月至2020年1月任新疆新铁中泰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兼任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良甫先生,196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9年9月至2006年8月历任新疆商业运输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新疆中扩货运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商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乌鲁木齐商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8月至今任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0年12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7月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新疆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海华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新疆天雨煤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新疆中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新疆中恩高科技管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新疆坎儿井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李良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良甫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良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军先生,1969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2003年11月至2011年8月历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安保部副部长、安保部部长、安全质检环保部部长、米东事业部副总经理、运行部部长、安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兼安全环保部部长;2005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7年9月至2013年7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08年2月至2011年9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2011年9月至2016年12月历任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长;2017年1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6月任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任北京英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3月任新疆美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1月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披露日,肖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肖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于雅静女士,1974年出生,大学学历。1991年12月至1994年10月武警兵团指挥所服役;1994年10月至2011年1月历任新疆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税政管理一科办事员、税收法制一处科员、税收法制一处副处长、流转税管理处副处长、稽查局副局长;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历任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5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2018年12月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2019年12月任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次披露日,于雅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雅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于雅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江红女士,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92年10月至2009年9月历任新疆化工供销总公司销售公司业务员、副总经理、市场营销二部部长、市场营销部部长、物流总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09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2012年7月兼任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兼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2月至今兼任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杨江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江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杨江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肖会明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1988年10月至1992年3月在乌鲁木齐市体改委综合处、流通处、公交处工作;1992年3月至2006年3月历任乌鲁木齐市体改委流通处副处长、处长、乌鲁木齐市体改委企业改革处处长;2006年3月至2006年7月任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处处长;2006年7月至今任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12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肖会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会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肖会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奕丰先生,1969年出生,博士。1993年3月起任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2月起任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起任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任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5月起任鸿达兴业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6月起任江苏金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2月起任广东省潮商会会长。

截至本次披露日,周奕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其控制的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24,055,772股,周奕丰先生除担任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长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奕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周奕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子镐先生,1947年出生,博士,教授。1975年9月至1982年3月任西北大学助教;1982年3月至1995年9月历任北京化工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等职;1995年10月至2012年6月历任北京化工大学副校长、校长等职;2017年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王子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子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子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子镐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新华先生,1955年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先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0年5月至2001年1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胜利油田财务处长;2001年2月至2004年10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04年11月至2009年4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2009年5月至2015年 12月任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2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2017年1月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王新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新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新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新华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季鹏先生,1969年出生,博士,硕士生导师。现任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1年7月至2000年2月历任新疆探矿机械厂会计、综合统计、审计师等职;2000年2月至今任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2017年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李季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季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李季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季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吴杰江先生,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7年8月至2001年4月历任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职员、福建厦门理海律师事务所助理等职。2001年5月至今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7年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吴杰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杰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吴杰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杰江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贾亿民先生,196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会计师。1994年5月至11月任华北石油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1994年1月至1996年12月历任石油总公司财务局资金处副处级干部、资金管理处副处长、资金会计处副处长;1998年11月至2000年2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资金预算处处长;2000年2月至2007年8月,任中国石油股份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7年4月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预算部总经理、资本运营部总经理;2017年4月内退。

截至本次披露日,贾亿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贾亿民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贾亿民先生尚未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贾亿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0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0年1月16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六届四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提名赵永禄先生、谭顺龙先生、周芳女士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尚晓克先生、沈耀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及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向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声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拟聘监事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永禄先生,1967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至1999年12月历任新疆氯碱厂生产调度员、PVC车间主任;1999年12月至2005年12月历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树脂分厂长、总工程师;2006年1月至2012年5月任云南南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总工程师;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2016年6月至今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2016年7月至今任新疆中泰新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历任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次披露日,赵永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永禄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赵永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谭顺龙先生,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3年9月至1994年6月任新疆汽车厂会计;1994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乌鲁木齐跃进钢铁厂四井田煤矿会计、财务科长、副矿长;1999年1月至2002年1月任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财务科长、副经理;2002年2月至2007年3月任乌鲁木齐市环鹏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矿业公司副经理兼财务科科长;2007年4月至2016年2月任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长、总会计师兼董事长助理;2016年3月2016年12月任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谭顺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0股,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致行动人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总经理以外,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谭顺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谭顺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芳女士,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1985年至1999年任新疆化工建筑安装公司财务科主管会计;2000年至2009年任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年至今任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2月至今任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年12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次披露日,周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周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0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联席会议,大会同意选举尚晓克先生、沈耀华先生为第七届职工代表监事。

尚晓克先生、沈耀华先生与公司即将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 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尚晓克先生,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95年9月至1998年1月在新疆氯碱厂氯产品车间工作;1998年1月至2013年7月历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办公室总经办副高级经济师、总经办副主任兼党委办副主任、总经办主任;2013年7月至2015年8月历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办主任兼政策研究室主任、行政办公室主任;2015年8月至2015年9月任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年9月至2016年4月任新疆新冶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任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任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6年12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7年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次披露日,尚晓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尚晓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尚晓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耀华先生,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09年1月任东方国际集团上海利泰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9年1月至2011年1月任上海菲凌纺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苏州震纶棉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任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披露日,沈耀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耀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沈耀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0-009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六届四十二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2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5日上午9:15至2020年2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0年1月31日(星期五)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月31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边德运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李良甫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肖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于雅静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杨江红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1.1.7 选举肖会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1.8 选举周奕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王子镐先生为独立董事

1.2.2选举王新华先生为独立董事

1.2.3选举李季鹏先生为独立董事

1.2.4选举吴杰江先生为独立董事

1.2.5选举贾亿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赵永禄先生为监事

2.2选举谭顺龙先生为监事

2.3选举周芳女士为监事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六届四十二次董事会、六届四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及议案2时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选举和独立董事选举、监事选举分别进行表决。公司将对上述第 1 项和第 2 项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2月3日上午9:30至下午19:3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54,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费翔、菅琳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二)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8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8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8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5日9:15至2020年2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