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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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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0-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月20日召开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八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4,000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793,590,970元,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变更为6,793,590,970股。

此外,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在原有经营范围上增加“石油及制品、机械设备,建筑和装修材料、矿产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消防用品”等贸易类相关业务,增加后经营范围如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销售;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甲醇★★★的批发、零售(无储存设施经营);液化天然气、石油及制品、天然气、煤炭、煤化工、清洁燃料汽车应用、加注站建设的项目投资与技术服务;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内商业购销;机械设备,建筑和装修材料、矿产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消防用品。

鉴于上述变化,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改内容详见下述对照表。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2月5日 16点 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5日

至2020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10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九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2020年1月21日、2019年10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7、8、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6、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龙证券金智汇3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员工等自然人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20年1月31日、2月1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0年2月1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七届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1月20日以紧急通讯方式召开;应收到《议案表决书》10份,实际收到有效《议案表决书》10份。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0-017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0-018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