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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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20-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0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日前收到股东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禧公司”)通知,获悉成禧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0,346.46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7.0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72%,对应融资余额8.62亿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5,013.9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0.1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39%,对应融资余额12.12亿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5)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广州市荔湾区荷景路33号自编2栋六楼

办公地点: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奕丰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企业管理、策划咨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不得经营,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持有效的批准文件经营);场地租赁,物业租赁。

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和偿债能力指标见鸿达兴业集团主要财务数据;鸿达兴业集团各类借款总余额206.83亿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60.21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133.73亿元。最近一年未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未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没有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不存在偿债风险。

鸿达兴业集团(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荷景路33号自编2栋5楼509房

办公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荷景路33号

法定代表人:郑楚英

注册资本:1,733.411万元

经营范围: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2018年及2019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和偿债能力指标见成禧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成禧公司各类借款总余额6.79亿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3.79亿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上述债务金额3.79亿元。最近一年未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未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没有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不存在偿债风险。

成禧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的用途为补充其流动资金,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质押股份基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4)、《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6),于2019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61)等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发生额均在审批范围内。成禧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无资金往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20-011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于2019年7月24日完成了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债”)的发行工作,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债券简称为“19鸿达E1”,债券代码为“117140”,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完成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05)。

根据有关规定和《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可交债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的第1个交易日(2020年1月31日)至债券摘牌日前1个交易日。

截至本公告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公司944,790,0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50%。其中,通过“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持有公司3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9%。

进入换股期后,鸿达兴业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本期可交债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本期可交债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换股不影响鸿达兴业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且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鸿达兴业集团本期可交债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