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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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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06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收购股权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07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的项目并购及经营发展需要,关联方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致同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

公司拟续聘致同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鉴证工作,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1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3、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4、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5、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6、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下期出资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资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三、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3、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以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的要求。

(3)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09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1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1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与潘俊玲女士。林海川先生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潘俊玲女士系林海川先生之配偶。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申请1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为其提供最高额为1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公司与浙商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关联方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为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是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关联方林海川先生及潘俊玲女士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相关方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10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三江”)因项目并购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2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包含18,000万元并购贷款额度及2,000万元基本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

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先生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莞三江拟为并购贷款额度提供其持有的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嘉信”)75%股权作质押担保,如在并购贷款发放后的两年内由浦发银行提出追加股权质押担保要求,东莞三江持有的中山嘉信25%股权可为存量并购贷款作追加质押担保。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注册地址: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

法定代表人:李小力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主营业务:经营液体化工码头及液体化工品仓储;液体化工品和油品的存储、装卸、管道输送及公共保税仓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及淡水供应)(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行业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东莞三江75%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宏川实业发展(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东莞三江25%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东莞三江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18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19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林海川先生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四、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东莞三江拟向浦发银行申请2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先生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莞三江拟为并购贷款额度提供其持有的中山嘉信75%股权作质押担保,如在并购贷款发放后的两年内由浦发银行提出追加股权质押担保要求,东莞三江持有的中山嘉信25%股权可为存量并购贷款作追加质押担保。

以上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担保期限等最终以东莞三江与浦发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东莞三江的项目并购推进及经营发展需要,关联方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东莞三江的项目并购推进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促进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东莞三江经营稳健,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先生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是为了帮助东莞三江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是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关联方林海川先生未发生关联交易。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87,499.48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37%。

另,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过38,000万元,公司提供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通过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50,000万元,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九、相关方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东莞三江的项目并购推进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并购推进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项目并购推进及经营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1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收购股权的议案》,本次竞拍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受让方式竞拍收购企业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竞拍相关事宜。

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超过16,000万元到产权交易所指定交易账户,成为标的股权的意向受让方。如竞拍成功,该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该交易保证金可全额返还。

若本次竞拍成功,后续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控股子公司能否成功摘牌受让标的股权尚存在不确定性,待确定本次竞拍事项的受让方时,公司将另行及时披露本次竞拍涉及的交易相关具体事项或进展情况。控股子公司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成为标的股权的意向受让方后,以及在不履行后续交易事项的情况下,该交易保证金将无法返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1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累计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

5、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券商理财产品。本次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及以上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6、实施方式: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属于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不同,获得的收益水平不同。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对公司未来一年的资金情况的预计,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进行投资理财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13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2月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0年2月6日下午14:5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0年2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收购股权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3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0年1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收购股权的公告》、《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0年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2月4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李军印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20年2月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14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公司依托现有的经营优势,积极开拓市场和持续推进创新服

务,2019年度公司的储罐出租情况较好,预计营业收入将稳定增长;

2、2019年度,公司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三期储罐全部建成投产,于3月份投入运营储罐罐容新增19.20万立方米;公司子公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于12月份收购了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投入运营储罐罐容新增6.16万立方米、化工仓库建筑面积增加约1.31万平方米。

总体来看,公司2019年期末运营储罐罐容为138.39万立方米,较上年期末运营储罐罐容增加了25.36万立方米;公司2019年期末运营化工仓库建筑面积约为1.83万平方米,较上年期末运营化工仓库建筑面积增加了约1.31万平方米。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预告为公司财务中心初步估算,公司2019年度业绩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