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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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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2020-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0-003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14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中,预计2019年1-12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利润-200,000.00万元至-150,000.00万元。

3. 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报告期业绩预告修正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预告出现差异的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利源”)于2019年11月14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19年11月2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沈阳利源破产重整管理人,管理人已进入沈阳利源现场并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对沈阳利源公章、印鉴、证照等资料的交接工作,并接管了各项资产和业务的管理权,公司已不再控制沈阳利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沈阳利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及子公司对沈阳利源的应收款项截至2019年末余额约为65.29亿元需按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减值损失具体金额以重整过程中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数据为准,并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后确定。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沈阳利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余额约为14.55亿元,公司预计承担连带责任可能导致或有损失,具体损失金额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后确定。

3. 因沈阳利源尚未完成破产重整方案的裁定,公司无法准确计算沈阳利源的债权偿付率。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10%-60%的偿付率测算了应收款项及担保责任可能产生的损失。

4.公司对2019年度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进行核查,并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情况进行分析评估,认为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值金额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后确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

目前,辽源中院尚未正式受理公司破产重整,沈阳利源破产重整程序尚在依法推进之中,公司及沈阳利源重整程序能否顺利完成具有不确定性,导致公司上述业绩预告金额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年审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次2019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的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 鉴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及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2019年年报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ST利源 公告编号:2020-004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14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2、根据《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2019年度的净利润及净资产预计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及风险提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精制”、“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将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因追溯重述导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预计2019年度的净利润及净资产预计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已经和将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公司已采取一系列经营措施,积极改变业绩状况,具体措施如下:

1、有针对性地组织了内部控制培训,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和控制工作,使各业务部门更好理解与实施具体内控工作,目前已取得实效。

2、为帮助公司走出困境,吉林省国有投资平台公司与辽源市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共同设立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晟达”),智晟达全资子公司辽源市智晟达福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晟达福源”)与公司签订《产品委托加工合同》,智晟达福源通过委托加工的方式为公司纾困提供了有力支持,帮助利源精制恢复生产。利源精制以整个厂区内的全部生产设备为智晟达福源提供独家委托加工服务,该项目已于2019年6月19日开始实施。鉴于智晟达向金融机构申请纾困资金专项用于解决公司困境,公司为智晟达向金融机构申请纾困资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2019年11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利源”)已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对沈阳利源的重整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管理人,目前已开始接受债权申报。公司将依法申报债权,严格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沈阳利源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对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进而导致公司2019年业绩大额亏损以及公司净资产为负数。自此沈阳利源将不再受公司控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2019年9月9日进入预重整程序,目前临时管理人已停止各项履职工作,未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辽源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处置工作组,共同推进重整工作。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如果公司重整计划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公司目前正在全力推进债务解决工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尽快制订出可行、及时的解决方案,彻底解决公司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降低公司财务杠杆,减轻债务负担,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5、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时汇报有关核查工作进展等。

6、除上述措施外,公司已采取各项措施尽快消除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中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后续公司将加强司法重整的推进,积极与相关客户进行沟通协调,配合会计师审计程序的实施,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本次无法表示意见所形成的各项意见基础,努力将其中各项相关不利因素尽快化解。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