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0-012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月21日,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环洲”)管理人转来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甘民终64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的内容
解除保全申请人: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玉环县珠港镇陈屿兴港路。
诉讼代表人:任一民,该公司破产管理人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雅婷,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倪素栋,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36楼。
法定代表人:袁锦滢,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文迪,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公司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光大兴陇信托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本院于2018年3月28日作出(2018)甘财保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公司)价值64724800.01元的股票、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公司将该债权全部转让给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现申请人中捷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被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中捷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向本院提出解除保全申请,申请解除对中捷公司持有的股东代码0800214375,所持证券简称*ST中捷(旧名中捷资源),证券代号002021共120000000股股票的冻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中捷公司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依据本院(2018)甘财保4号民事裁定书对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东代码0800214375,所持证券*ST中捷(旧名中捷资源),证券代号002021共120000000股股票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相关说明
2019年12月3日,公司收到浙江环洲转来的《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10破8号相关文书,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浙江环洲破产,详情请参见2019年12月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2)。
2019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浙江环洲转来的《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浙10破8号之二,裁定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00股股票(证券简称:*ST中捷,证券代码:002021)归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有。详情请参见2019年12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破产清算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73)。
截至目前,玉环市恒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完成浙江环洲持有的公司120,000,000股股票过户工作。在司法过户前,需要完成对浙江环洲所持公司股票的解除质押、解除司法冻结及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等相关工作。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甘民终647号之一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0-013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2020年1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以传真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发出表决票6张,收回有效表决票6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改,请详见《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的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委派李辉、李瑞元、郑学国担任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委派李辉、李瑞元、郑学国担任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的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委派倪建军担任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委派倪建军担任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的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现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进而能够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授权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
详情请参见2020年1月2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的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薪酬如下:
因董事、董事长张黎曙先生及董事李辉先生放弃董事津贴及董事长薪酬,故董事津贴及董事长薪酬均为人民币0元/年;其他董事的董事津贴收入均为人民币8万元/年,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担任经营职务的公司董事,除领取董事津贴外,另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职务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的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尚需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基本薪酬部分:总经理年薪收入为60万元人民币(公司总经理张黎曙先生放弃年薪),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年薪收入均为48万元人民币,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部分:按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并根据考核结果采取半年时及年末时进行发放。高级管理人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的,按最高的高级管理职务进行基本薪酬发放,同等高级管理职务的,按其中一个高级管理职务进行基本薪酬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的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蔡雪慧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因王端先生辞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根据相关要求,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蔡雪慧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蔡雪慧女士简历:蔡雪慧,女,1984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专科学历,拥有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职称;现为玉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员。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同意的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附件:《浙江中捷缝纫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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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0-014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授权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金额确定、协议签署等。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现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进而能够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二)理财产品品种: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三)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五)委托理财要求: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及时进行银行理财产品的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为前提。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现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0-015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4)。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月22日下午15: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黎曙先生
(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股份共计258,395,0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5675%。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股份共计256,793,9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34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名,代表股份共计1,601,0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2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5,441,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88%。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孙登律师、王恺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大会表决结果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讨论《关于授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7,029,327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15%;反对1,365,7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5%;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75,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19%;反对1,36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6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孙登律师、王恺煜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