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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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表决权委托的进展公告

2020-0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0 证券简称:跨境通 公告编号:2020-008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表决权委托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9年9月19日,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杨建新、樊梅花夫妇及新余睿景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睿景”)与广州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基金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杨建新、樊梅花夫妇及新余睿景将合计持有的公司24,105.6931万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5.47%)对应的表决权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委托新兴基金公司行使,委托权利的行使期限为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即至2024年9月1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101)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杨建新先生与新兴基金公司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约定杨建新先生将《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其拥有公司股份的委托表决权期限延长3年,即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补充协议》,杨建新先生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13,36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9%)相关表决权委托新兴基金公司行使期限至2027年9月19日。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杨建新

乙方:广州开发区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条 延长表决权委托期限

1、甲方同意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委托表决权期限延长3年,延长后,乙方受托管理及行使甲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13,36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9%)表决权期限至2027年9月19日届满。

2、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13,36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9%)包括上述股份因配股、送股、转增股等而增加的股份(以下合称“授权股份”)股票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召集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以下合称“委托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行使。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及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以《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为准。

第三条 其他约定

1、涉及甲方委托表决权事宜的,各方权利义务及其他内容,及相关法律责任在延长期内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2、本协议签署后,《表决权委托协议》涉及甲方之权利义务的条款,其适用期限自动延长至2027年9月19日。

3、本协议一式两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签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表决权委托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