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02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1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艾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金额由人民币11,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4,467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拟将章程名称由《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改)等文件以及《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职责、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适应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为了进一步健全治理制度,保障全体股东充分行使权力,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证累积投票制的有效实施,公司对《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及《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2007年4月4日发布)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2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上网公告附件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03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1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刘国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谢安源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改)等文件以及《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07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2月1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12日
至2020年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0年2月10日9:00-17:30
(二) 登记地点: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3楼证券部
(三)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2月10日下午17:30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邹镇、李举
2.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46号神驰办公楼3楼
3. 联系电话:023-88027304
4. 邮箱:dsh@senci.cn
(二)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06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有效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所购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小。
(二)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能够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此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将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能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我们一致同意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04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7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994,6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089,985.15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年 12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川华信验字(2019)第68号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金额由人民币11,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4,467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拟将章程名称由《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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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关上表序号5对应的公司经营范围内容的修改事宜在公司上市前,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修订仅针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内容表述的修订,不涉及实质性的公司营业范围变更。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05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4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67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994,6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089,985.15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年 12 月 24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川华信验字(2019)第68号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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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决议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类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此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 、上网公告附件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六、备查文件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