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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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0-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0-00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股票于 2020 年 1月22日、1月23日、2 月 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0 年1月22日、1月23日、2月 3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山东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手消毒液及洁净技术产品车间正在加班加点保证市场供应,其他产品生产车间按照通知要求尚未开工。公司涉及手消毒液和空气消毒机系列产品2019年的营业收入占新华医疗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约1%左右,对公司影响较小,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根据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的《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及山东省国资 监管要求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对新华医疗的国资监管职能,山东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公告事 项不存在需要调整、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及有关人员没有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 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 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