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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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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2月3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共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森特股份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森特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第二章第十三条原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研发环保专用设备;生产金属复合幕墙板、铝镁锰合金板、复合隔吸声屏障板;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环境噪音治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境监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销售高端建筑金属屋面系统、高端建筑金属墙面系统、金属复合幕墙系统、压型彩钢板、金属复合幕墙系统、金属工业门、C型钢、薄壁型钢、环保吸音建材、新型屋面通风采光系统、新型金属建筑材料、压型钢板及其配套机具、各类幕墙、门窗;钢结构工程设计;钢结构构件及配套安装与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仓储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研发环保专用设备;生产金属复合幕墙板、铝镁锰合金板、复合隔吸声屏障板;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对外承包工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工程勘察设计;环境噪音治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境监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销售环保专用设备、高端建筑金属屋面系统、高端建筑金属墙面系统、金属复合幕墙系统、压型彩钢板、金属复合幕墙系统、金属工业门、C型钢、薄壁型钢、环保吸音建材、新型屋面通风采光系统、新型金属建筑材料、压型钢板及其配套机具、各类幕墙、门窗;钢结构工程设计;钢结构构件及配套安装与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环保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仓储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0年2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将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债券代码:113557 债券简称:森特转债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2月19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南区融兴北二街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19日

至2020年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森特股份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森特股份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爱森、北京士兴盛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信函和传真时间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登记时间:2020年2月14日9:00-17:30

4、登记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20号楼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20号楼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马继峰

联系电话:(010)67856668

传真:(010)67856669

邮编:100176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