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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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0-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10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时间由2020年2月7日延期至2020年2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20年2月3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时间由2020年2月4日变更至2020年2月17日;会议审议事项不变。

一、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7日(星期五)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3日(星期一)

4、原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2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二、股东大会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0年2月7日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现为落实《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0号)和《苏州市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苏防控〔2020〕1号)的要求,为配合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故决定将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由2020年2月7日延期至2020年2月18日。股权登记日保持不变,仍为2020年2月3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时间由2020年2月4日变更至2020年2月17日。

三、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2月17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4、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及登记办法等其他事项均不变,具体事项详见附件《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公司对此次股东大会延期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同时,为防止疫情扩散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建议股东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3日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延期后)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会议决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延期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提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2月18日(星期二)下午2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特别决议通过。

特别提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2月17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8号公司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其他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冒小燕、李筱寒

联系电话:0512-66306201 传真:0512-66307172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山工业园石鹤山路8号

邮政编码:215107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4”,投票简称为“东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所审议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2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2月18日召开的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