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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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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2020-0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0-009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马庆选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马庆选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5%以下。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庆选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1月23日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1,106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比例0.0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马庆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871,391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比例4.99995%,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计算的总股本基数为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222,176股)后的股本157,429,536股。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的总股本基数为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 (222,176股)后的股本157,429,536股。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股东马庆选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马庆选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后,马庆选持有公司股份7,871,391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4.99995%,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马庆选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5、马庆选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马庆选出具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4日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思特奇

股票代码:300608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庆选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街南路8号院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0年1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马庆选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1101021959********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街南路8号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个人资金需求,按其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952,497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比例5.05%。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871,391股,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比例4.99995%,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为思特奇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注:上表中的总股本基数为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222,176股)后的股本157,429,536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中的总股本基数为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222,176股)后的股本157,429,536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的总股本基数为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222,176股)后的股本157,429,536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庆选

签署日期:2020年1月2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马庆选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

2、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2193708

联系人:咸海丰、杜微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马庆选

日期: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