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0-0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8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亚太药业,证券代码:002370)于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4日、2020年2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在全国多个地区出现,疫情引起了广泛关注。作为医药生产企业,公司正积极组织生产,全力做好药品应急保障工作。

4、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根据目前年度报告工作进度,未发现实际情况与前述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