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主要采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成分股在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该标的指数成分股海通证券(600837.SH)、申万宏源(000166.SZ)是本基金管理人股东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本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现将上述股票纳入本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6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20年2月6日起,针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如下业务:
一、开户业务和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自2020年2月6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产品新增长江证券为代销机构,具体产品如列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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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长江证券办理开户业务以及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长江证券的规定为准。
二、申购费率优惠
自2020年2月6日起(具体截止日期以长江证券公告为准),投资者通过长江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的,其申购费率(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实行4折优惠,折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以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三、开通定投业务及定投费率优惠
自2020年2月6日起(具体截止日期以长江证券公告为准),投资者可通过长江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0元。投资者通过长江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其申购费率(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实行4折优惠,折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以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四、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自2020年2月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长江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请参见对应基金已开通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五、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含定投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投资者在长江证券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长江证券的规定。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长江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长江证券的有关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站:www.95579.com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6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渠道为富国鑫旺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20年2月6日起,上述渠道开始代理销售富国鑫旺均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7662),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渠道办理开户以及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 www.fund123.cn
(2)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4)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 95357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富国尊利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七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2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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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封闭期与开放期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七个开放期为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五个工作日。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内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则开放期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如本基金第七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本基金自2020年2月15日将进入第八个封闭期。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七个开放期的开放日为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期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6)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申购业务
4.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4.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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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5.日常赎回业务
5.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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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6.2代销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七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20年1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富国尊利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尊利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尊利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