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0-0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1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000,0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3,208,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22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3日出具的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0]13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是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包含部分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甲方)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作为乙方)、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丙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经丙方同意,甲方可通过网银渠道支付募集资金。第一、甲方每日可通过网银渠道累计支付用于各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含),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该募投项目的用款申请单(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第二、经董事会或有权机构审批同意,甲方通过网银渠道购买理财产品或进行其他现金管理,无用款金额限制,但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用款申请单并附董事会或有权机构同意文件。一旦丙方、乙方任一方发现甲方使用资金不符合募集资金用途,有权要求甲方退回同等金额的资金并暂停使用网银。若甲方及时整改并消除相关影响后,并出具整改方案,经丙、乙双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网银,若丙方、乙方任一方不同意均有权关闭网银。网银相关的U盾等设备须存放在公司财务处。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杜纯静、冯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先扫描发送至保荐代表人邮箱,之后原件邮寄给甲方),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七、备查文件

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3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2月1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申会员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2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4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牛集团”)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2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 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000,0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3,208,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3日出具的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3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年产4.1亿套墙壁开关插座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4亿套转换器自动化升级建设项目、年产1.8亿套LED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渠道终端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因项目建设推进而分期进行资金投入,该过程中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亿元(含2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限内用于滚动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2、投资的产品品种:公司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

4、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授权管理层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开展2020年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牛集团”)将使用总额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000,0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3,208,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3日出具的 《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0]13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使用12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前上述议案尚未实施,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机构保荐承销费后,专户资金余额为3,520,396,226.42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公司于2020年2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计划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发表了意见,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有利于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12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

公牛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牛集团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牛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开展2020年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6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0年大宗原材料

期货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牛集团”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生产所需的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

一、期货套期保值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大宗材料特别是铜、塑料粒子等现货的价格基本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定价,冶炼商、贸易商、消费商等都以交易所每日的价格走势作为定价的标准,企业在价格发现的基础上,通过期货市场交易锁定经营利润与规避风险已成为稳定经营的必要手段。

由于公司铜、塑料粒子等大宗材料需求量很大,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有必要通过大宗原材料的期货交易辅助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对大宗材料的需求规模来确定开展期货业务的规模,严格控制期货交易的数量与资金,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建立套期保值操作管理制度,加强期货业务的风险管控。

二、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期货业务品种

拟开展的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品种为铜、塑料粒子等,涉及的主要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2、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交易对手:大宗材料生产商、期货经纪公司。

4、流动性安排: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5、其他安排:公司拟开展的期货业务主要使用现汇,额度比例及交易的杠杆倍数一般在10以内,到期采用差额平仓方式。

三、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大宗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幅度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资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5、系统风险:全球型经济影响导致金融系统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来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将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操作,确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2、公司期货业务仅限于各单位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不以逐利为目的,保值数量控制在需求量的合理比例。针对已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适时在期货市场对原料进行买入保值,锁定原材料价格,针对未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依据对整体金融与商品市场的深入分析,采取一定比例进行买入保值。

3、在制定期货交易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持仓过大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风险。

4、公司期货交易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0年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公司为规避原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具有一定的必要性。该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上,对公司开展2020年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开展2020年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7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2月1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立平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含2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限及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至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0年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铜、塑料粒子等大宗原材料的期货业务。期货业务涉及的主要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合约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投入的流动性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0年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