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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菲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3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0-004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与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0-004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与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0-00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0-00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0-00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0-00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0-00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公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0-00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菲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与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为积极顺应环保运维市场开发需求,兼顾后续发展,在综合考量同行业环保企业经营范围及公司并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会议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以及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二)遵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并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同意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营范围变更内容

三、《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除上述修订及因修订引起的部分条款序号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期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菲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并结合实际情况,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四)《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的议案》:

(五)《关于全面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上述第(一)、(二)、(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制度修订情况

(一)《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除上述修订及因修订引起的部分条款序号调整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余内容不变。

(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余内容不变。

(三)《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其余内容不变。

(四)《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其余内容不变。

(五)《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内容详见修订后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制度发布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与《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菲达 公告编号:2020-00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2月24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24日

至2020年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票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20年2月19~21日8:00一11:30、13:30一16:30期间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郭滢、马惠娟 联系电话:0575-87211326传真:0575-87214308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ST菲达 公告编号:临2020-00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余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