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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0-0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2月10日起,通过腾安基金办理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011)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如本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招募说明(更新)及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腾安基金客户服务电话:95017;

腾安基金网站:www.tenganxinxi.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

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认购代码:515033)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售方式安排的公告》等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即将本基金网下现金认购的截止日提前至2020年2月14日(含),将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的时间提前至2020年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

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发售时间变更并合理进行投资安排。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请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发售机构信息请参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本公司后续发布的有关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价格波动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二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ETF,场内简称“新汽车”,认购代码:515033)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等规定,本基金自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14日期间公开发售。投资者目前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2月12日至2020年2月14日,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14日。

根据本公司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2月10日起在新时代证券、东方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新时代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99;

新时代证券网站:www.xsdzq.cn;

(二)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

新增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林保大”)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0年2月1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汇林保大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汇林保大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及汇林保大的有关规定。汇林保大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汇林保大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汇林保大网站:www.huilinbd.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