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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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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0-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0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康盛”)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西藏康盛于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2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总计减持公司股份11,500,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西藏康盛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由西藏康盛编制的《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1日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信股份

股票代码:6000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4楼1407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2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人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注:本报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报告书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五位。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博信股份外,不存在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00%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博信股份投资价值的判断及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权益的处置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增持博信股份的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及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所持博信股份股票,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数量及比例

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2月1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博信股份11,500,044股,占博信股份股本总额的5.0000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博信股份22,999,900股,占博信股份股本总额的9.9999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博信股份股票。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四、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20年2月1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