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0-008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2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由过半数董事推荐,现场会议由董事李战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1人,张强、刘建国、曹越、高滨、刘洪川因疫情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倪浪因疫情原因未出席会议;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易兰锴出席了会议;总法律顾问尤昌善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20年1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烨、朱龙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0-009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2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2月11日16时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在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叶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叶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叶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并任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963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0-010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2月11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顾吉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其提请辞去所担任的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顾吉顺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