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0-003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1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安徽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捐赠资金500万元、医用防护用品20万元,以支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对外捐赠用于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公告》(2020-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建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0-004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支持抗击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向安徽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捐赠资金500万元、医用防护用品20万元,以支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上述捐赠于2月1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上述捐赠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公告编号:2020-005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亿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91号文《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1,804,276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4元。截止2017年7月25日,本公司已向上述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5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862.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658.0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4477号《验资报告》。

公司以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建设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徽商银行泾县支行、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上述银行。

公司于 2019 年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19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案。截至 2020年 1 月 20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9,330.0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单项完成58.40%;“PC构件生产基地(二期)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89.14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单项完成27.76%;“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43.13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单项完成26.57%;“淮北市中湖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单项完成100.00%;“泾县生态文明提升PPP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496.72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单项完成100.00%;以上项目合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3,659.07万元,募集资金投入合计完成61.67%,剩余募集资金51,998.93万元。

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各项目专户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累计金额合计302.33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的募集资金金额52,301.2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为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益,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按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认为:本次安徽建工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元证券对安徽建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