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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0-05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2月1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资格,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一)债券名称(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二)发行规模(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

(三)票面金额(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每张人民币100元。

(四)债券期限(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或含权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七)发行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分期发行。

(八)发行对象(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九)募集资金用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本次债券的转让(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债券的转让执行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规则或通过证券公司进行转让。

(十一)承销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债券由承销商采取代销的方式承销。

(十二)决议有效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三)偿债保障措施(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2、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3、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东阳光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临2020-06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东阳光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临2020-06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东阳光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临2020-07号)。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0-06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资格,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二)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

(三)票面金额

每张人民币100元。

(四)债券期限

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或含权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七)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取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分期发行。

(八)发行对象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本次债券的转让

本次债券的转让执行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规则或通过证券公司进行转让。

(十一)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承销商采取代销的方式承销。

(十二)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三)偿债保障措施

1、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用于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2、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3、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对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资金用途、发行时机、是否设置附认股权或可转股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交易场所的选择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

4、签署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如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办理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关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本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上述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最终能否实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仍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发行方案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0-07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东科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东科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2月28日 上午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2月28日

至2020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20年2月28日9: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钧先生、邓玮琳女士;

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